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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浙江省刑事案件

從2006年壹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8歲的吳英在2009年6月5438+2月65438+8月的下午壹審被判死刑。吳英被控“集資詐騙”。在民間金融異常活躍的浙江,盡管有麗水集資案主角杜益敏被判死刑的先例,但吳英的死刑判決仍然引起公眾包括法院內部人士對其罪行是否死刑的爭議。在浙江,非法集資和民間借貸從來沒有明確的界限。顯然,在吳英案中,吳英的罪與罰,死與不死,已經不僅僅是個人的事了。正如金融專家吳曉波所評論的,此案是中國金融體系結構不合理背景下的制度悲劇。

在被警方控制2年10個月11天之後,2009年65438+2月的壹個下午,在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28歲的吳英聽到了死刑的壹審判決。

出乎許多人的意料,在近壹個小時的宣讀判決過程中,吳英仍然鎮定自若。即使在聽到“被告人吳英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的最終結果後,吳英的臉上依然看不到壹絲異樣的表情。作為家中的長女,她在被帶離法庭時,要求家人“照顧好自己”。但剛走出法庭,吳英就流下了眼淚。

對於吳英來說,這是壹個姍姍來遲的判決,結果近乎殘酷。盡管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但在二審和終審判決宣布之前,吳英無法預測她的命運是否會好轉。

自浙江東陽本色集團成立以來,本報記者壹直跟蹤報道本色集團的發展與衰落,見證了吳英復雜的三年人生軌跡。

起步美業

和大多數東陽的年輕人壹樣,吳英的父親吳永正(音譯)以包工頭的身份遠赴甘肅玉門(1979)。吳英出生後不久就被父母帶到了甘肅。吳英的童年,除了偶爾春節回家陪陪父母,都是在西北度過的。

吳永正想要壹個兒子,結果,她壹連生了四個女兒。七歲時,吳英被送回東陽,在塘下村小學讀書。吳永正說,在四個女兒中,吳英是最好的學生,在小學幾乎每個學期,她都是“三好”學生。然而,在北江鎮上初中後,吳英的成績開始下滑。1995七月份畢業後,吳英根本就不想讀書了。吳永正在甘肅忙著打了八年官司,沒有太多精力照顧吳英的事情,就安排她跟表姐學美容。

在東陽,吳英的姑姑最早做美容生意。在這家名為“吳曉楨診所”的美容店,學習了壹年多後,吳英去了寧波慈溪,和別人合夥開了壹家美容店。這時,吳已經15歲了。

在慈溪期間,年輕的吳英交了許多朋友。幾年後,來自寧波的余等人成為第壹批借錢給吳英的人。

吳英在慈溪呆了半年左右,然後回到東陽,跟父親說想繼續讀書。吳永正到處找人,最後安排吳英在東陽讀了兩年制技校,連戶口都有了。但令吳永正失望的是,在學習了1年半後,吳英有了再次經商的想法,並輟學了。吳永正只安排吳英回她姑姑家學習美容。他相信,只有學會壹門手藝,吳燦將來才能過上好日子。

2000年,還在吳曉楨學習美容的吳英認識了東陽人周紅波。第二年,他們訂婚了。此時的吳營已經積累了不少遊客。以周紅波為主要投資人,吳英為老板,他們在東陽市十字街開了壹家“終身美容院”。

2002年6月,吳英和周紅波登記結婚。2003年8月,吳英放棄了原來的美容院,在周紅波家住的西街新開了壹家“貴族美容院”。這項業務越來越受歡迎。當地消息稱,東陽壹些政府機關的女公務員已經成為吳英的長期客戶。在美容店,吳英積累了很多人脈,找到了人生的第壹桶金。

為了從廣州和其他地方進貨,吳英開始到處旅行,甚至她的丈夫周紅波也不知道她到底去了哪裏。在經歷了最初的“貴族之美”後,周紅波轉而在市中心的好樂多超市租了壹個攤位,做起了水果生意。此後,吳英獨自打理美容店。

2005年3月,吳英從他人手中接管了喜來登俱樂部,成為俱樂部的新主人。改造後,喜來登成為當時東陽最好的KTV之壹。壹個月後,吳英在東陽開了千足堂美發休閑屋。此後,她還在義烏開了千足堂分店。吳英被拘留後,義烏千足堂作為唯壹沒有被查封的產業,在吳英父親的堅持下繼續經營,直到今年。

2006年2月,吳英在母親的老家湖北荊門開辦了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註冊資金654.38+00萬元。次月,吳英在浙江諸暨註冊了另壹家信義投資擔保有限公司,開始介入民間借貸、銅期貨等交易。

本色神話

25歲就擁有百萬身家,吳英無疑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然而,事後看來,她之前所做的壹切,似乎都只是自然色團組建的熱身。

從2006年4月開始,本色集團在東陽異軍突起:本色商業、本色洗滌業、本色廣告、本色酒店、本色電腦網、本色裝飾材料、本色婚慶、本色物流...本色公司紛紛註冊。僅當年8月14,吳英就壹口氣註冊了三家公司。直到當年6月10日,日本色彩控股集團(註冊資本1億元)成立,吳英的自然版圖才得以確立。

最先引起當地群眾關註的是免費洗車(但車牌上必須貼原標識)和免費洗衣服務(洗衣日限額100件,每人限購2件),隨後是連續三次罰款:東陽市西寨小學80萬元,磐安貧困學生50萬元,東陽市廣材企業500萬元。

吳英最大的手筆是房地產投資。短短幾個月,她投資近654.38+0.6億元,其中東陽博大地產2200萬元,通江花園3000萬元,王寧公寓5000萬元,湖北荊門654.38+0.4萬元,浙江諸暨300萬元。吳英買的房產大多是沿街商鋪。在過去的三年裏,這些財產的價值大大增加了,但對於在監獄中的吳英來說,這些增加並沒有幫助。

本色集團成立後,吳英對酒店管理情有獨鐘。自然色概念酒店、自然色精品酒店、自然色假日酒店壹氣呵成(有些還在裝修的時候就被查封了)之後,吳英也準備在全國復制這種理念,在義烏開了第壹家連鎖店。

2006年10年底,吳英和本色集團因為杭州、上海多家媒體的連續報道而聞名全國。本色集團高層甚至宣稱,本色在購置房產、裝修等方面投入的固定資產超過3.5億元,但沒有壹筆是銀行貸款,全部是自有資金。

2006年6月165438+10月1日,吳英接受了本報記者的專訪,談了壹個多小時。吳英將上億的“自有資金”歸結為三個渠道:期貨、炒房、美容行業。

事實上,此時吳英的資金鏈已經收緊。65438+2月底,本報記者再次采訪了吳。她剛剛離開義烏幾個債主的軟禁,回到東陽。本色集團的資金短缺從此可見壹斑:先是東陽、義烏等多家民間放貸機構頻頻催吳英還債,接著本色集團4900萬元假匯票被沒收,500萬元榮耀業務被本色收回。2007年6月24日,吳英被迫在杭州召開小型新聞發布會。盡管她的壹些說法不能自圓其說,但吳英仍然保持樂觀,並愉快地與包括本報記者在內的媒體記者合影。

此時的吳英,未必料到自己即將面臨牢獄之災。兩周後,2007年2月7日晚10,正在北京集資的吳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東陽市公安局刑事拘留。10下午,本色集團也被查封。

從2006年4月到2007年2月,本色集團的神話只存在了短短的10個月。

龐大的私人借貸網絡

在吳英被拘留之前,包括媒體在內,幾乎沒有人知道本色集團在東陽投入的上億資金從何而來。

直到相關案情公布,吳英資金往來的脈絡才清晰起來:資金幾乎全部來自民間高利貸。已知銀行貸款僅為工商銀行[4.17 0.72%]東陽支行短期貸款1550萬元。

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吳英案的判決書確認,早在2006年4月本色公司成立之前,吳英就以每萬元30%、60%、80%的日利率,向余、、夏耀勤等人集資14萬余元。這些人大多是吳英在寧波慈溪認識的朋友,或者是出生於1979的義烏人楊軍。隨後他通過認識了楊,並借了第壹批資金600萬元。

楊軍和羅華美認識,原義烏市文化局文化稽查中隊長林衛平是羅華美的堂弟,吳英認識林衛平。

2006年3月30日,吳英以資金不足為由,向林衛平借了第壹批500萬元,用於投資廣州白馬服裝城的商鋪。此後,每隔幾天就有數百甚至數千萬元入賬。2007年10月5日,吳英在短短9個月內從林衛平借了4.7億元,最後壹筆200萬元的借款記錄在案。

經過楊的介紹,吳英重新認識了楊,並和他壹起投資了銅期貨。在期貨投資虧損4740萬元的情況下,吳英仍“信守承諾”,退還楊等人投資款3300萬元,“上繳利潤”14萬元。

之後,吳英經楊等人介紹,認識了律師楊誌昂,並向楊誌昂借款3000多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吳英以投資、貸款、資金周轉為名,以高息為誘餌,向、楊、楊等1人非法集資人民幣7.7億元,實際集資詐騙人民幣。

吳英之所以能繼續借巨款,是因為他支付的利息高,早期能按時支付利息。

在2008年4月16日的庭審上,吳英承認,她向林衛平等人借的資金,年收益率至少在50%以上,有的達到100%。後期資金鏈出現問題時,甚至出現了“三個月回報期”——即三個月的利息達到100%。即使不計算利息,年利率也在400%以上。

事實上,到2006年10年底,吳英開始關註媒體的時候,本色集團的資金鏈已經接近斷裂。65438+2月底,發生“綁架案”,雪上加霜。

據吳英向公安機關報案稱,2008年6月5438+2月21日至28日,因債務糾紛,被義烏市楊家成員楊誌昂、楊軟禁。吳英和家人稱之為“綁架”。

“綁架期間,我先後去過杭州、溫州、安徽馬鞍山和江蘇鎮江,對我進行搜身和猥褻,威脅要殺我並把我扔到河裏,還強迫我在30多份空白文件上簽字,洗劫了數萬元現金、330萬現金支票和幾張銀行卡(被迫說出密碼)。65438年2月27日,他們派人到東陽把我價值上億的珠寶拿走了,當天就把我們公司14房產的所有文件,29輛車的全套文件以及相關財務憑證都拿走了……”吳英說。

吳英報案後,當地警方壹直沒有立案。兩天後,本色集團收到壹個裝有兩顆子彈的信封。

量刑爭議

據吳英家人介紹,吳英想過被債主綁架,但從未想過被警察拘留。2月9日,吳英被拘留兩天後,吳英的家人在北京和東陽兩地向警方報案。

時代周報記者獲得的最新消息顯示,2007年2月9日,吳英的父親吳永正、丈夫周紅波、本色集團執行副總裁蔣新星在本色概念酒店與債權人林衛平、羅華美、徐玉蘭等人見面,商討對策。最終,雙方達成諒解,在吳英出現之前,本色集團被授權由林衛平管理。林衛平等人也提出借錢入股,但因為股份比例沒有談妥,入股壹事告吹。

林衛平是義烏有名的貨幣經紀人。壹人借給吳英4.7億,超過吳英借的錢的壹半。案發時,吳英尚欠林衛平3.2億元。法院認定吳英最終“集資詐騙”的數額僅為3.8億元。

讓與會者沒想到的是,林衛平和羅華美在會議結束後壹離開酒店就被東陽警方拘留。第二天,本色集團被查封,義烏經紀人楊和楊誌昂被拘留。此後,徐玉蘭、和楊也被刑事拘留。3月16,吳英和林衛平同時被抓。吳英的案子終於解決了。

今年65438年10月22日,東陽市人民法院對吳英案涉案人林衛平等7名被告人進行了宣判。7名被告人均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定罪處罰,刑期18個月至6年不等。其中,林衛平向71人、1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8651.5萬元。除了吳英,義烏還有其他網上網點,貸款總額甚至超過吳英。但是,只判了6年。

與林衛平等人相對平靜的判決不同,吳英案的審判相當曲折。

2008年4月6日吳英案開庭前,東陽市人民檢察院和金華市人民檢察院分別於2008年2月和10起草了起訴書。

在第壹份起訴書中,吳英被控合同詐騙罪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這兩項罪名的主體都是本色集團,吳英作為本色集團的法定代表人被列為被告。在第二份起訴書中,指控和主體發生了變化。罪名是集資詐騙,吳英以個人身份被列為被告。

在東陽市檢察院的起訴階段,吳英和林衛平被壹起提起公訴。但由於量刑規格的變化,吳英獨立,壹審地點由東陽市人民法院改為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檢察官也由東陽市檢察院改為金華市檢察院。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在刑法上有很大區別。前者最高刑期10年,後者最高死刑。”今年4月壹審時,吳英的辯護律師楊照東和張燕峰為吳英做了無罪辯護。控辯雙方圍繞吳英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本案是單位犯罪還是自然人犯罪、吳英的犯罪是否構成集資詐騙罪三個焦點展開激烈交鋒。

“據我們所知,吳英借的錢只是朋友間的民間借貸行為,並無欺詐手段,也不存在非法占有的想法,且全部用於公司經營,且承諾歸還。因此,我們認為吳英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只能視為民事糾紛。”楊照東說。

但壹審宣判時,辯護律師對上述三個方面的辯護均未被法院采納。

吳英成名、被綁架、被拘留後,吳英及其家人先後聘請了三名律師。楊照東和張燕峰所在的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在業內頗有名氣。楊照東目前是黃光裕的代理律師。這壹次,楊照東因另有安排,沒有出庭。

但對吳英最不利的是浙江麗水集資案主角杜益敏的判決。同樣被判犯有“集資詐騙罪”的杜益敏,經最高法院復核後,最終被執行死刑。

時代周報記者註意到,吳英案的法院判決書是65438+2009年2月18日,但宣判日期卻是65438+2009年10月29日。這意味著,早在宣判前40天,吳英的死刑判決已經確定。

民間借貸困境

吳英壹審被判死刑後,人們對吳英是否該死議論紛紛,即使在金華中院,也有不同的聲音。尤其是在網絡上,同情吳英,認為他死得冤的觀點占據了壹邊倒的地位。

知名財經評論員葉檀認為,吳英是否應該被執行死刑的激烈爭議,其實是民間借貸是否合法合理的長期爭議。

在民間資本充裕的浙江,由於中小企業普遍融資難,以及民間資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間借貸壹直盛行,尤其是溫州、金華等地。

公開資料顯示,2008年,浙江省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近200起,集資詐騙案件40余起,同比大幅上升。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億元以上案件17起,非法集資犯罪集中爆發,涉案金額近百億元。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通常很難界定,沒有罪與非罪的明確區分。

2008年2月2日,65438,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廳聯合發布了主題為“當前辦理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明確指出,“以承諾還本付息的方式向相對固定的人員籌集資金用於生產經營需要,主要用於合法生產經營活動”的情形,應當作為民間借貸糾紛處理,“不應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或者集資詐騙罪”。

著名財經作家吳曉波認為,杜益敏、吳英等眾多人物的出現,是現有金融體系結構不合理背景下的制度悲劇。很有可能在幾年後,隨著中國金融體系的市場化改革,杜益敏和吳英的行為應該是符合商業規律和合法的。

在65438年2月22日發表的《非法吳英與“合法”腐敗》壹文中,吳曉波得出壹個結論:當代中國經濟的壹個基本特征是,壹切重要的改革都是自下而上推進的,因此具有非法的自然特征;很多高層的腐敗都是自上而下進行的,所以往往外表合法。

吳英的罪與罰,死與不死,顯然不只是吳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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