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建立合理的監督機制及公平的倉庫管理考核體系,落實倉庫管理各崗位的職責,提升倉庫的管理水平,確保倉庫貨物安全和及時供應,獎優罰劣,調動倉庫人員工作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倉庫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
3. 職責
3.1 裝卸組:倉庫所有進出貨的裝卸和搬運,包括卸貨、打托、進出倉、裝貨、記錄帳卡、叉車管理等。 3.2 倉務組:貨物管理,包括倉庫現場整理、貨物進出管控、帳卡管理、盤點、庫存統計、次品管理等。 3.3 帳務組:系統管控和審計,包括單據核準,組織盤點和報告,庫存分析與對策。
3.4 保安隊:保障倉庫物資安全和現場秩序,包括:進出車輛登記,發貨數量復核,裝卸現場協調管控等
4. 考核要求 4.1 考核時間
4.1.1 分為月度定期考核、年度考核。
4.1.2 每周統計考核情況並做總結分析,同時將考核結果公布,每月2日前匯總上月考核結果,並公布執行。年度考核依公司要求時間提交考核結果。 4.2 考核指標
4.2.1 不同考核對象根據職務、崗位不同,選擇考核指標有所區別和側重。
4.2.2 考核內容主要體現為作業流程正確、工作及時有效、態度積極主動,考核內容根據其工作重要性及影響程度定出不同比重。
4.2.3 扣分基數為100分,單項工作失誤按考核表扣除相應分數,對應金額按不同崗位績效獎金設置,為體現公平公正所有扣分項均需有扣分事實進行說明。 4.3 考核辦法
4.3.1 現場:作業員違規操作或作業內容不達標,發現者考核直接下級,即倉庫經理發現的考核倉庫主管,倉庫主管發現的考核倉庫職員,倉庫職員發現的考核作業員,依此累推。 4.3.2 重大事件:發生重大事件,查清事實,追究當事人和主管等責任。 4.3.3 考核表:違規考核記錄於每個考核周期進行公布。 4.3.4 總成績:分為考核分數(占60%)和主管評價(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