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有記者做了相應的調查,代言了多種藥物,這樣說?龍液?在這種藥物的代言中,它實際上已經成為國際生殖健康醫學研究所的副主席。真不知道他是怎麽得到這個院長的。他是自己封的嗎?另外,他在宣傳心腦血管藥的時候,居然說自己是慢性病康復的首席專家。從這些數據中我們可以知道,他在推銷和宣傳不同的藥品時,會有不同的身份。當然,我不願意相信他說的話,也不認可。
現在張文榮已經被多部門聯合調查,北京鶴年堂中醫醫院已經撤銷了他名譽院長的決定。我想現在大家都不願意相信他了。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正品不能代替樣品,不能聲稱具有治療疾病的功能。張文泓代言的廣告、產品、藥品中,居然說他是某壹種藥品的傳承人,可以說療效相當好,這顯然是違反法律法規的。
讓我們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壹下這個問題。如果他在藥品的宣傳中使用了壹些虛假的語言和文字,顯然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如果有人因為使用了某種藥物而達不到承諾的效果,那顯然是欺詐。工商部門也有明確規定。通過虛假廣告、虛假宣傳牟利的,會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也可以要求罰款。
最後,他只是壹個中醫。雖然他曾經當過醫生,也有過義診,幫助過壹些病人,但他所說的是違背祖訓提供秘方,更多的是為了吸引眼球和註意力,並沒有真正的秘方。正確的秘方只是壹些沒有可信度的民間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