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輪修改,新醫改方案將在“兩會”後公布,其中將大學生納入醫保是壹大亮點。在大多數高校,參加計劃的學生享受免費醫療,而參加擴招的學生參加商業醫療保險。該計劃的最終版本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這意味著大學生今後必須自費,不再享受免費醫療的“福利”。
2008年6月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財政部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地區的指導意見》作出部署。《指導意見》提出,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標準和政府補助標準,參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執行。
治療和豁免
1,每年的9月1到次年的8月31是大學生參保享受待遇的壹年。大學生在校期間繼續參保。因畢業、退學等原因終止繳費後停止享受保險待遇。
2.學生購買了商業醫療保險,其門診治療的意外傷害費用和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將由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再由學生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商業保險按規定報銷。
3.需要醫保乙類藥品的學生(如頭孢他啶、頭孢克肟、阿奇黴素、左氧氟沙星註射液等。)在校門診就醫需先按醫保政策自付10%,再按門診統籌基金自付71%,個人比例為29%。
4.下列情況應自費處理。
(1)只能用於特殊疾病的藥品,限於醫保(特殊藥品、特殊疾病),如醒腦靜註射液,限於精神障礙:紫雪(顆粒、膠囊)限於高熱;參麥註射液僅限於急診和重癥用藥;羥基苯磺酸(多貝斯,常昊)限制糖尿病眼底病變;洛伐他汀(血脂康,阿樂)限制高膽固醇血癥;替米沙坦(李文)僅限於高血壓、心力衰竭和急性心肌梗死的二線用藥;克林黴素(萬克寧)僅限二線用藥;頭孢哌酮-舒巴坦耐藥菌等引起的嚴重感染。),如果確實需要使用,但不在專科疾病之列;
(二)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的限定診療項目以外的項目;
(3)國家規定的傳染病預防接種費用(自費項目流感疫苗等二類疫苗);
(4)重大疫情和群體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如非典、霍亂、食物中毒)以及各種急慢性傳染病需要專科治療(如開放性肺結核的抗漬治療、病毒性甲型、乙型、丙型肝炎功能異常需要幹擾素治療等。);
(5)門診掛號費、門診病歷費、救護車轉院費、邀請其他醫院專家會診費。
(6)學生在校期間意外懷孕造成的各種計劃生育避孕藥具和門診醫療費用。
(7)寒暑假期間,異地門診醫療費用原則上不得在統籌範圍內報銷,國家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學生異地住院和大病門診按醫保相關政策執行。
5.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醫療費用,學院統籌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1)正在國外或港澳臺治療的;
(2)自殺、自殘、酗酒(精神病除外);
(3)違法犯罪行為(如打架、鬥毆等)造成的傷害。);
(4)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由另壹方承擔醫療費用;
(5)醫保已明確重疾範圍;
(六)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