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分為基本醫療保險和住院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醫保卡在各大醫保定點醫院和藥店可以得到部分報銷,不過需要出示醫保卡。不過有些費用是不能報銷的,如在非定點藥店買藥的費用、因為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費用等。可以,只要是符合醫保報銷藥品目錄、醫療保險不壹定住院才可以報銷,去門診看病也可報銷。
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與範圍: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範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壹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準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範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
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後的醫保報銷。
綜上所述:醫療保險不是壹定要住院治療才可以進行報銷,普通門診費用倘若合乎醫療保險的報銷範疇,那麽都是可以申請報銷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