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侯區為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流程如下:
1.申請人登錄成都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企業登錄終端,填寫《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並附相關申請材料,經審核通過後向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二、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現場調查意見書》後,進行現場核查,出具現場核查報告。
三、根據調查意見,符合審批條件的,短信通知申請人到武侯區政務中心25號、26號窗口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依法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同時說明理由。
擴展數據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七條除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外,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的理由。
第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情況,對符合條件的,作出準予經營許可的決定,並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食品經營許可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及時作出不予許可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九條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頒發日期為作出許可決定的日期,有效期為5年。
武侯區行政審批局-食品經營許可證發放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