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醫療款
(1)本科目核算醫院向門診患者和出院患者提供醫療服務應支付的醫療費用。
(2)醫院門診病人欠費,借記本科目,貸記 "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其他收入 "等科目。醫院與住院病人辦理出院手續,結算醫療費時,如發生住院病人欠費,按預交金額,借記
"預收款項 "科目,按補交金額,借記 "現金"、"銀行存款",按欠費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發生的醫療費總額,貸記 "應收住院病人醫療費 "科目。醫院收回門診病人和出院病人所欠費用時,借記 "銀行存款"、"現金 "等科目,貸記 "應收住院病人醫療費 "科目。經主管部門批準核銷無法收回的應收醫療款,借記 "壞賬準備 "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門診病人、出院病人明細賬應設置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醫院尚未收回的醫療款項。
II.購買藥品借:藥品貸:銀行存款貸:藥品貸:銀行存款等
III.藥品賬
(壹)本科目核算醫院為開展醫療活動而儲存的各類藥品的售價成本,包括藥庫、藥房儲存的藥品。
(二)根據醫院藥品的售價進行核算,藥品售價與進價的差額在 "藥品購銷差額 "科目核算,采購成本和管理成本在 "藥品支出 "科目核算。
(3)醫院購進藥品驗收入庫時,按售價,借記本科目(藥房),按進價,貸記 "銀行存款 "等科目,按售價與進價的差額,貸記 "藥品購銷差價 "科目。藥房從藥店領用藥品時,借記本科目(藥房),貸記本科目(藥店)。配制或委托加工發出藥品時,借記 "來料加工"、"藥品購銷差價 "科目,貸記本科目(藥房)。醫院內部領用藥品時,借記 "醫療費"、"藥品購銷差價 "科目,貸記本科目(藥房)。醫院銷售藥品時,借記 "現金"、"應收醫療款"、"銀行存款"、"應收住院 病人款 "等科目,貸記 "醫療費用"、"應收醫療款"、"醫療支出 "等科目。藥品收入 "科目,貸記 "現金"、"應收醫療費"、"銀行存款"、"應收住院病人醫療費 "等科目。
月末,結轉藥品成本時,按藥品實際成本,借記 "藥品支出 "科目,按當月耗用藥品的購銷差價計算,借記 "藥品購銷差價 "科目,按售出藥品的售價,貸記本科目(藥房),貸記本科目(藥房)。按售出藥品的售價,貸記本科目(藥房)。
藥品有剩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 "藥品進銷差價"、"待處理財產損失 "等科目。
藥品虧損時,借記 "待處理財產損失"、"藥品差價 "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藥品售價變動時,根據現有藥品調價前後的差價,調整有關賬目。上調時,借記本科目,貸記 "藥品差價 "科目;下調時,借記 "藥品差價 "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應由藥房設置,藥房設明細賬,明細賬下按西藥、中成藥、中藥材進行明細核算。
藥品管理部門應按品名、規格分別設置數量、金額明細賬。藥品倉庫應按每種藥品的收、發、存數量設置臺賬和卡片。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藥品的結存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