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主營業務成本(出口銷售離岸價*退稅-不免稅和扣稅)
貨物: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2.退稅金額:
借:應收補貼-出口退稅(退稅金額)
貨物: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退稅金額)
3.免稅額: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內銷(免稅)出口退稅
貨物: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免抵)
4.收到的退稅
借方:銀行存款
商品:應收補貼-出口退稅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典型事例;
例1:有進出口權的生產企業,經營自產貨物的出口銷售和國內銷售。5438年6月+2005年10月,企業購進所需原材料及其他商品,可抵扣進項稅額85萬元。國內產品銷售額達300萬元,出口貨物離岸價值折合2400萬元。假設上期稅款為5萬元,增值稅稅率為17%,退稅率為15%,假設不設計信息問題。相關會計處理如下:
(1)外購原輔材料、備件、能源消耗等。,條目如下:
借:原材料及其他科目50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850,000。
商品:銀行存款5850000。
(2)產品出口時,分錄為:
借:應收外匯2400萬。
商品:主營業務收入2400萬元。
(3)對於國內產品,條目是:
借方:銀行存款3510000。
商品:主營業務收入300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0
(4)月末計算當月出口貨物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不能減免的稅額= FOB當期出口貨物×人民幣外匯牌價×(稅率-退稅率)= 2400 × (17%-15%) = 48(萬元)。
借方:產品銷售成本48萬元。
貨物: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480,000。
(5)計算應納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本期國內貨物銷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上期留稅額-本期不予抵扣或退還的金額)=51-(85+5-48)=9(萬元)。
結轉後,月末“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貸方余額90,000元。
(六)實際支付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9萬。
貨:銀行9萬。
(7)計算免稅額。
免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2400×15%=360(萬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內銷產品出口退稅)360萬元。
貨物: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3600000。
例2:引用例1的數據,若本期外購商品進項稅額為1.4萬元,其他數據不變,(1)-(6)的分錄同上。其余賬戶的處理如下:
(8)計算當期期末應納稅額或免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本期國內貨物銷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上期留稅額-本期不予抵扣或退還的金額)= 300×17%-(140+5-2400×(17%-65438)
因為應納稅額小於零,所以顯示“期末剩余稅額”為46萬元。
(9)計算退稅和免稅。
免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2400×15%=360(萬元)
當當期期末免稅額為46萬元及以下,當期免退稅額為360萬元時。
本期退稅額=本期期末免稅額=46(萬元)
本期免稅額=本期免稅額-本期退稅= 360-46 = 314(萬元)
借方:應收出口退稅46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國內產品出口抵扣應交稅費)3140000。
貨物: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3600000。
(10)收到退稅時,分錄為:
借方:銀行存款46萬元。
貨物:應收出口退稅4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