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性質不同
1、集中采購
集中采購是指采購人將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貨物、工程、服務進行集中采購。
二、分散采購
分散采購在政府采購範圍內,是指采購人對集中采購目錄以外,且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進行的非集中采購。
二、優缺點不同
1、集中采購
優點:
①、避免抄襲
②、集中采購形成運輸規模,降低運輸成本。
③、減少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競爭和沖突。
④、形成供應基地。
5、降低采購成本。降低采購成本。
缺點:
①、易受外界因素幹擾,如政府有關部門人員、公司上級領導推薦等。
②、內部人員推薦單位不同,初選和評標往往不能決定,效率低,會產生或增加內部矛盾。
③、如果采購過程中的任何壹個環節不能按期完成,就會導致采購工作不能按計劃完成,進而影響工期,建設單位索賠。
2、分散采購
優點:
能夠適應不同地區市場環境的變化,商品采購具有相當的靈活性;對市場反應靈敏,補貨及時,購銷迅速;由於事業部擁有采購權,可以提高壹線部門的積極性,提高他們的士氣;由於采購權和銷售權的統壹,事業部具有較大的權力,從而便於事業部考核,這就要求其對整體經營業績負責。?
缺點:
部門化,容易交叉采購,人員成本大。
三、不同的模式和方法
①、集中采購
①、集中定價、分別采購。
②、集中訂貨,分別收款。
③、集中訂貨、分別收貨、集中付款。
④、集中采購,然後調撥。
2、分散采購
企業下屬單位的生產、科研人員根據生產、科研、維修、辦公的需要,填寫請購單,經基層主管審核、簽字後,到指定的財務部門領取支票或匯票或現金,然後到市場或廠家購買,采購、驗收、領用或核銷、結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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