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毒易制毒等危險化學品是由學部學院、學校保衛處和當地公安部門審批,由學校危險化學品倉庫統壹采購。
壹、化學品采購
1、劇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險化學品需通過學部學院、學校保衛處和當地公安部門審批,由學校危險化學品倉庫統壹采購管理。
2、麻醉和精神類藥品購買,需通過當地公安、衛生監管部門和所在學部學院系、保衛處等相關部門審批。
3、各實驗室化學試劑必須向由國家認定銷售資質或通過學校集中資質審核的協議供應商采購,並通過學校化學試劑、玻璃儀器及氣體供應采購網上申報系統審核,方能辦理報賬手續。
4、不得通過非法途徑購買(獲取)、私下轉讓危險化學品和麻醉類、精神類藥品。
二、化學品保存
1、所有化學品和配制試劑都應貼有明顯標簽,杜絕標簽缺失、新舊標簽***存、標簽信息不全或不清等混亂現象。配制的試劑、反應產物等應有名稱、濃度或純度、責任人、日期等信息。
2、存放化學品的場所必須整潔、通風、隔熱、安全、遠離熱源和火源。實驗室不得存放大桶試劑和大量試劑,嚴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品及強氧化劑;化學品應密封、分類、合理存放,切勿將不相容的、相互作用會發生劇烈反應的化學品混放。實驗室需建立並及時更新化學品臺帳,及時清理無名、廢舊化學品。
三、化學品使用
1、實驗之前應先閱讀使用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了解化學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2、嚴格按實驗規程進行操作,在能夠達到實驗目的的前提下,盡量少用,或用危險性低的物質替代危險性高的物質。
3、使用化學品時,不能直接接觸藥品,不能品嘗藥品味道,不能把鼻子湊到容器口嗅聞藥品的氣味。
4、嚴禁在開口容器或密閉體系中用明火加熱有機溶劑,不得在烘箱內存放幹燥易燃有機物。
5、實驗人員應配帶防護眼鏡、穿著合身的棉質白色工作服及采取其他防護措施,並保持工作環境通風良好。
化學廢棄物處理
應及時清理化學廢棄物,遵循兼容相存的原則,用原瓶或小口帶螺紋蓋子的容器分類收集,做好標識,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及時送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