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就醫可以簡單地定義為參保人員在參保地區以外就醫。目前,可以享受異地就醫待遇的有四類人:
壹是退休後異地定居,戶口遷入定居地的人員。比如,回原籍的退休知識分子,退休前在工作地參保,現在退休後在原籍居住。
二是異地居住和工作的人員。比如,到深圳等大城市與子女同住,幫助子女帶孩子的老人。
三是用人單位派往異地工作的。比如有壹些駐外辦事處,這些員工長期在外工作。
第四,異地轉診。本地醫療機構不能確診,或雖能確診但治療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醫。
五是外地突發疾病臨時醫護人員。
無論妳是參加了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還是參加了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凡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其跨省異地就醫的住院費用,均可通過國家異地就醫結算系統直接結算,不必自己墊付資金再回參保地報銷。
異地急診住院醫保報銷如何操作?
1、持患者身份證、兩張壹寸彩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到縣合管辦辦理轉診備案手續;
2、持患者身份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和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
3、出院後持患者本人身份證(或戶口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病歷復印件、住院結算單(發票形式)、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合管辦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