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類區別:
甲類藥品100%按照報銷比例報銷。乙類要自付壹部分,報銷壹部分,具體的報銷比例根據各地政策和具體藥品而有所不同。要註意的是,進入基本醫療費的部分,在高於基本醫療費用起付標準後,才按照規定比例和標準報銷。
甲類藥品是指由國家統壹制定的、臨床治療必需,使用廣泛,療效好,同類藥物中價格低的藥物,使用這類藥物所發生的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支付費用。
乙類藥品是指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有能力部分支付費用的藥物,使用這類藥品產生的費用先由職工自付壹定比例的費用後,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給付範圍,並按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支付費用。
醫保目錄是根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篩選的,甲乙類是按照療效價格比確定的,也就是說療效確切且費用低廉的均被列入甲類,不需自付.而乙類基本有自付比例,同壹種藥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具體由各地方定;還有各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醫保乙類品種有調整權利,調入和調出總量控制在品種數量的15%以內,而各地均無權對醫保甲類品種做調整。
法律依據:《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