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與北宋是兄弟關系,北宋與西夏、金是君臣關系。
遼是中原宋朝時期的東北壹個少數民族政權,西夏是西北的壹個政權!
澶淵之盟後,宋遼達成和議,宋每年給遼歲幣,約為兄弟之國,誰的國君年齡大,誰就為兄;在官方來往的國書中這樣稱呼;宋與西夏達成和議後,宋給西夏歲幣,西夏向宋稱臣;
在遼末年,金崛起,與宋結盟相約攻遼,在雙方完成滅遼後,金毀約揮軍南下攻宋,雙方聯盟破裂,宋金即轉為對抗。
遼人強盛的時期征服了女真,但是沒落的時候卻反而被女真給滅亡了,女真建立了金,金朝追趕遼人的時候順便征服了北方的遊牧民族,北方遊牧裏出了壹個鐵木真,整合了遊牧民之後聯合南宋把金朝給滅了。
擴展資料
宋朝的政治體制大體沿襲唐朝的政治制度,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長官擔任,而是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又增設參知政事為副相,通稱執政,與宰相合稱“宰執”。宋朝的相權大幅萎縮,僅負責行政職能。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合稱二府,掌文武大權。
又設鹽鐵、戶部、度支三司,主管財政大權,號稱計省。這樣三司、宰執、樞密使三權互相制衡,因此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宋朝還在禦史臺之外增設諫院和置諫官,這些都是監察機構,負責彈劾等事宜。經過這番改革,而皇帝便可以總攬大權。
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權的方式,將宰相職位由多人擔任,同時還設置了樞密使、參知政事、三司使,來分割宰相的軍、政、財權,使皇帝掌握的權力超過了歷朝歷代。
宋朝還實行官銜與實際職務分離的官吏任用制度,即“官、職、差遣”制度。官即官名,如尚書,侍郎之類,只是壹種虛銜,作為敘級、定薪俸之用;職亦稱貼職,是授予壹部分文官的榮譽銜,並無實際職掌,如學士、直閣之類;
差遣才是官員所擔任的實際職務,故亦稱職事官,樞密使、三司使等,屬於此類。壹般官員則在所擔任的職務之前,冠以“判、知、權、管勾、提舉”等字眼,如判寺事、知州、提舉常平等,以示差遣。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中央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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