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項目: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2、經辦機構(部門):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
3、設定依據:"福建省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省政府第39號]、《龍巖市人民政府關於企業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龍政(2001)綜319號第四條:參保職工需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1年以上(含1年),方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四、條件(標準):
(壹)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符合《福建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藥費在限額內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限額以下按實報銷。自然分娩:三級乙等醫院600元,二級甲等醫院500元,二級乙等以下醫院400元;難產剖宮產:三級乙等醫院1500元,二級甲等醫院1400元,二級乙等以下醫院1300元。
(二)符合《福建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晚婚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135天,難產剖宮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壹個嬰兒,增加 15 天的生育津貼;生育早亡嬰兒的,享受 90 天的生育津貼;未領取獨生子女證的(不含多胞胎),只享受 90 天的生育津貼。的生育津貼。
(3)參保職工必須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壹年以上(含壹年),方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四)男職工配偶符合《福建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生育津貼,標準為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生育津貼的50%。
(五)醫療費用報銷範圍參照福建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目錄和服務項目。
五、辦理程序: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由企業或本人在生育後6個月內持相關材料到市社保管理中心辦理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手續,逾期不予辦理。
六、需提交材料:養老保險手冊、出生證、準生證、獨生子女證、住院發票、醫療費用結算清單、職工生育保險基金拔付單。
(男職工配偶符合《福建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子女,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需提供配偶在村、居委會的戶籍證明)
7、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新城區南城小西路4號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7樓
8.聯系電話:2309926
9.投訴電話:2300599
10.聯系地址:新城區南城小西路4號市社會勞動保險管理中心7樓
11.投訴電話:231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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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項目名稱:市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申領生育保險待遇
辦理機構龍巖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設定依據:龍巖市勞動局、財政局關於印發《龍巖市市直省部級機關和駐龍事業單位職工工傷、生育醫療費用統籌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巖市勞[2001]8號)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統籌管理,是指工傷、生育醫療費用按照'以支定收、生育醫療費用據實列支'。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和建立工傷、生育醫療統籌基金。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參加工傷生育醫療費用統籌,支付工傷生育醫療費用。基金由市勞動局管理,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經辦。實行統壹籌集、統壹調劑使用、統壹管理的壹體化管理制度 "和第八條 "職工工傷、職業病和生育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或職工個人墊付,醫療終結後憑醫囑和藥品清單,向工傷生育基金經辦機構申報,經審核批準後報銷。".
辦理條件: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生育。
辦理程序:符合上述條件的生育醫療費用,發生時由個人墊付,醫療終結後憑醫生處方和藥品清單向市醫保中心申報,按規定審核後報銷。
所需材料:出生證明、醫保IC卡、住院醫療費用總清單、有效收費收據(含產前檢查費)、病歷、出院小結。
辦公地址:九壹北路116號新羅農商銀行四樓
聯系電話:2297358、2251525 投訴電話:2251535
也就是說,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的妻子,可以用男職工的醫保卡報銷生育醫療費用,但報銷額度只能是正常女職工的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