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中規定,如果食品安全出現問題,廠家面臨的最低賠償金額是1000元。在1000元的基礎上,如果給消費者帶來其他不良影響,消費者可以要求商家賠償。對於銷售發黴食品的商家,要根據食品銷售的實際情況,確定不同的賠償標準,特別是對因公民食用不合格食品造成嚴重損失或食物中毒的,還要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哪個部門投訴食品質量問題?
向當地食品衛生監督局或工商局舉報投訴。投訴渠道:12331電話、網絡、信函、來訪等。全國統壹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是12331。食品安全標準是什麽?
(1)食品相關產品中病原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汙染物及其他對人體健康有害物質限量的規定。
(2)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範圍和用量。
(三)嬰幼兒主輔食品的營養要求。
(4)對營養相關標簽、標識和說明書的要求。
(5)與食品安全相關的質量要求。
(六)食品檢驗方法和程序。
(七)其他需要制定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8)食品中的所有添加劑都必須詳細列出。
(9)食品中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化學物質。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四十八條消費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而經營的,可以向生產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追加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