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場化測度指標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總體的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這壹點是毋庸置疑的。不過,用什麽指標來刻畫這壹市場化進程,卻壹直存在爭議。國際上通行經濟自由度指數(如美國傳統基金會以及弗雷澤研究所的經濟自由度指數,即Index of Economic Freedom )。這壹指數旨在全球範圍內對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經濟自由度進行打分、排序。而國內學者更喜歡用百分比來衡量市場化所達到的程度。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在采用百分比來衡量市場化程度的時候,並沒有先驗地假定100%是市場化的最高指標或目標模式,把它理解成相對進步程度更合理壹些。
由於研究目的不同,在對市場化進行測度方面,選取的指標也會有所差異。表1顯示了NERI指數(即國民經濟研究所測度市場化的指數,簡稱NERI指數)和北師大指數(即由外經貿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與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資源管理研究所合作測度市場化的指數,簡稱北師大指數)的主要內容,盡管有所區別,但大的方面基本壹致。就我們的研究目的來說,NERI指數可能更好壹些。這是因為北師大指數側重於從公平貿易角度對外(主要是國外)宣稱中國是個市場經濟國家,而NERI指數是更壹般性地考察壹國的市場化程度。
2.中國當前的總體市場化程度
如果進壹步比較NERI指數和北師大指數,會發現NERI指數側重於各省區在市場化方面相對位次的變化,即強調橫向比較;而北師大指數側重於全國總體市場化的縱向比較。就這壹點而言,判斷當前中國總體的市場化程度,用北師大指數更合適壹些(參見表2)。表2列出北師大指數33個分項指標,以使我們對中國總體的市場化有壹個全面的印象。這裏的指標分值采取5等分制,分值越低市場化程度越高,其中,1分為最高,5分為最低(參照美國傳統基金會的評分方法)。
通過分析發現,得1分的有5個(占15.15%),得2分的有11個(占33.3%),得3分的有12個(占36.4%),得4分的有5個(占15.15%)。這樣,我們可以了解,近70%的指標取得2~3分,即這些指標離目標市場化的距離是中等;離目標市場化太遠或太近的指標,總***只占30%多壹點。綜合起來,中國的總體市場化水平也就是中等市場化程度(這完全不同於“中等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概念,切勿混淆)。根據北師大的換算方法,2001年中國的總體市場化程度是69%。
這個數字與官方的判斷60%比較接近。例如,原國家經貿委綜合司司長李壽生在《經濟參考報》(2002年9月11日)上撰文指出:從企業的角度,從改革的角度,中國當前的市場化大概是60%;而國家統計局副局長邱曉華在由北京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舉辦的“世界經濟與中國”高層論壇上指出:我國市場化進程目前已經完成60%,經濟增長正由政府主導型向市場主導格局轉變(2003年10月30日《產經網——中國審計報》)。
這個數字與國內專家們的判斷(2003年10月由國民經濟研究所委托中國國內30位著名經濟學家所作的預測)也很吻合(見圖1)。有近壹半的專家認為中國當前的市場化程度在60%~70%以下。超過1/3的專家認為低於這個程度,只有16.67%的專家認為高於這個數。總體而言,對於60%~70%這樣的判斷是比較認可的。
二、行業市場化進程
1.當前的行業市場化水平
行業市場化,主要是通過行業的非國有化程度,即各行業非國有經濟的占比來衡量。鑒於數據的可獲得性,這裏用非國有經濟部門在崗職工人數占行業在崗職工人數的比重來衡量該行業的市場化程度
2.對未來行業市場化的預測
對於行業市場化來說,除了準入限制這個最主要的制度性障礙以外,也和行業的性質有關系。比如該行業是否能“賺錢”、是否有盈利前景等因素也是需要考慮的。
以科學研究與綜合技術服務業為例,應該說政府不會有太多的準入限制,但非國有資本卻不願意進入,根本原因就在於該行業的盈利前景很差(至少目前是這樣)。所以,我們要區分兩種情況:壹種是非國有經濟不能進入(存在準入限制),另壹種是非國有經濟不願意進入(缺乏盈利前景)。不過,從前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市場化程度不高的行業大部分是由於準入限制而不是缺乏盈利前景。
正因為準入限制、行業壟斷是非國有經濟發展以至行業市場化的主要障礙,打破國有壟斷、撤銷準入限制就成為改革的新方向。2000年10月召開的中***中央十五屆五中全會首次明確提出,要打破電力、通訊、民航、鐵路4大部門的行業壟斷:“十五”計劃又增加了公用事業部門。
為配合打破行業壟斷、推進市場化進程,中央也出臺了壹系列規章制度。如2003年,中國民航總局起草有關國內資本投資民航業的規定,此規定比2002年頒布的《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更加開放;有關部門出臺了《外商投資城市規劃服務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制定了加快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進程的意見。與此同時,為了兌現加入WTO 的承諾,中國在金融服務業開放方面也加快了步伐。如出臺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關於設立中外合資對外貿易公司暫行辦法》、《關於期貨經紀公司接收出資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關於外國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股權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設立外商控股、外商獨資旅行社暫行規定》、《外資投資者並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等。
另外,中國將進壹步推進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其方向是進壹步擴大企業——當然包括社會投資的自主權,進壹步縮小政府投資的領域和範圍;而且要簡化審批程序,為社會投資——包括外商投資創造更好的條件。國家發改委投資司官員表示,根據這個方案,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將是壹個重要方向,其核心應是收縮政府直接投資範圍,全面開放民間投資實業的領域限制。
總之,對行業市場化影響最大的制度性障礙“市場準入”問題,原則上是在逐步撤銷。除了壹些特別的行業(如軍工),基本上都沒有準入限制了。不過,這種準入也是漸進的,不能指望壹夜之間所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