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讓世界更加多彩。
化學是研究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和變化規律的科學。學習化學的壹個重要途徑是實驗行為,實驗行為是科學探究的重要手段。
1.原子理論和分子理論。物質由和組成;分子總和的重組是化學變化的基礎,即在化學變化中會斷裂,但原子不會斷裂,但可以重組為新的分子,即原子是參與化學變化的最小粒子。
2.元素,物質的基本成分。門捷列夫發現了和諧,使化學學習和研究有了規律。
3.綠色化學的主要特征。
(1)充分利用資源和能源,采用無毒無害的原料。
(2)在無毒無害的條件下進行化學反應,減少廢物向環境的排放。
(3)提高原子利用率,盡量使所有作為原料的原子都能被產品接受,實現“零排放”。
(4)生產有利於環境保護、社區安全和人類健康的環境友好型產品。
4.了解幾種高科技的化工產品,比如具有超塑性延展性的產品;防水透氣的聚合物薄膜;小貓安詳地坐在高溫火焰加熱的平板上,平板也是高分子化學材料,其特點是保溫;超強拉力尼龍繩等。
主題1物質的變化和性質
2.重點、難點和熱點:
(1)了解物理變化,化學變化,物理性質,化學性質。
3.物質的變化-物理變化和化學變化。
物理變化
化學變化
概念
其他物質沒有發生變化。
其他物質形成的變化
伴隨現象
物質的形狀、狀態等會發生變化。
常伴有放熱、發光、變色、釋氣、沈澱等。
本質區別
變化過程中有沒有其他物質生成?
例子
石蠟融化,水結冰,汽油揮發。
燒煤,鐵生銹,食物腐敗
相互關系
物理變化是在化學變化的過程中同時發生的,物理變化是化學變化的基礎,化學變化是物理變化的深化。但是,物理變化過程中不壹定發生化學變化。
4.物質的性質-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
物理性質
化學性質
概念
不用化學變化就能表達的物質的性質。
物質在化學變化中的性質
本質
物質的粒子組成結構保持不變的性質。
當壹種物質的粒子組成和結構發生變化時,它的性質。
例子
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點、硬度、密度、溶解度、揮發性、吸附性、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
可燃性、氧化性、穩定性、助燃性、還原性、酸性、堿性等。
當然
通過感官直接感知或者通過儀器測量。
通過化學變化,我們可以知道
區分
需要通過化學反應來表達嗎?
5.區分物理變化和化學變化
物理變化
化學變化
特性
沒有新的物質產生。
有新的物質產生。
伴隨現象
物質的形狀或狀態已經改變。
壹般伴有放熱、發光、變色、產氣、沈澱等現象。
需要註意的事項
同壹物質的三態變化壹定是物理變化,比如冰雪融化。
有上述現象的變化不壹定是化學變化。比如電燈的發光和放熱都是物理變化,氧氣從氣體變成液體時顏色從無色變成淺藍色,都是物理變化。水剛開始加熱時,氣泡逸出,泥漿放入水中形成沈澱。判斷化學變化的壹個重要依據是新物質的形成。
話題2化學是壹門以實驗為基礎的科學。
(以下涉及物質時,寫的都是化學式。)
首先,蠟燭和它的燃燒。
結論:(1)蠟燭通常為黃白色固體,密度大於水,易溶於水。
(2) (1)蠟燭發出黃白色的火焰,放出熱量,發出光。蠟燭逐漸變短,加熱時熔化,冷卻後凝固。
(2)木條在外焰中的部分先變黑,外焰溫度最高。
(3)燒杯內壁有水霧,說明蠟燭生成,含有元素;蠟燭也是燃燒後產生的,氣體可以變化,說明蠟燭含有元素。
(4)白瓷板上出現黑粉,說明蠟燭含有元素。
蠟燭燃燒的化學方程式是:
(3)有壹股白煙,可以重燃。說明蠟燭燃燒是蠟燭汽化後,蠟燭蒸汽被點燃。
總結:蠟燭燃燒實驗(描述現象時不允許使用產品名稱)
(1)火焰:火焰核心、內火焰(最亮)、外火焰(最高溫度)。
(2)比較各火焰層的溫度:將壹根火柴桿平放在火焰中。現象:兩端先碳化;結論:外部火焰溫度最高。
(3)供試品H2O:用幹燥冷的燒杯蓋住火焰的上部,燒杯中有水霧。
CO2:取下燒杯,倒入澄清石灰水,搖勻變渾濁。
(4)熄滅後:有白煙(石蠟蒸氣),點燃白煙,蠟燭會重燃。
二、人吸入的空氣和人呼出的氣體有什麽區別?
2.吸入空氣和呼出空氣的比較
總結:與吸入空氣相比,呼出空氣中O2的量減少,而CO2和H2O的量增加(吸入空氣和呼出空氣具有相同的成分)。
結論:1。呼出氣體使石灰水渾濁,證明呼出氣體的含量高於空氣。
2.呼出的氣體將燃燒的木棒熄滅,燃燒的木棒在空氣中可以燃燒,證明空氣中的氧氣含量高於呼出的氣體中的氧氣含量。
3.呼出的玻璃片上的水霧比放在空氣中的玻璃片上的水霧多,證明呼出氣體中的水分含量高於空氣中的水分含量。
話題3:走進化學實驗室
壹、常用儀器及使用方法
(1)用於加熱的儀器-試管、燒杯、燒瓶、蒸發皿和錐形瓶。
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有試管、蒸發皿、燒勺。
只能間接加熱的儀器是燒杯、燒瓶和錐形瓶(墊有石棉網-加熱均勻)
可用於固體加熱的儀器有試管和蒸發皿。
可用於液體加熱的儀器有試管、燒杯、蒸發皿、燒瓶和錐形瓶。
不可加熱儀器.量筒、漏鬥、氣瓶
(2)測量容器-量筒
測量液體體積時,量筒必須平穩放置。視線與刻度線和量筒中凹面液位的最低點齊平。
量筒不能用於加熱或作為反應容器。量程為10 ml的量筒,壹般只能讀出0.1 ml。
(3)秤-托盤秤(用於粗稱,壹般精確到0.1 g)。)
註意:(1)先調整零點(2)被稱物體和重量的位置是“左物右碼”。(3)稱過的物體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
稱壹般藥物時,在兩邊的每個托盤裏各放壹張同樣大小和質量的紙,在紙上稱。濕的或腐蝕性的藥物(如氫氧化鈉)在有蓋的玻璃器皿(如小燒杯和表鏡)中稱重。
(4)用鑷子夾住砝碼。加砝碼時,先加質量大的砝碼,再加質量小的砝碼(先大後小)。
(5)稱重後,漫遊碼應歸零。將砝碼放回砝碼盒中。
(4)加熱容器-酒精燈
(1)酒精燈使用註意“三不”:①不要給正在燃燒的酒精燈添加酒精;②用火柴從側面點燃酒精燈,不要用燃燒的酒精燈直接點燃另壹盞酒精燈;(3)熄滅酒精燈應隨燈頭壹起熄滅,不可吹滅。
(2)酒精燈中的酒精量不應超過酒精燈體積的2/3,且不應小於1/4。
(3)酒精燈的火焰分為三層:外焰、內焰和焰心。用酒精燈的外焰加熱物體。
(4)如果燃燒時酒精燈不小心打翻,酒精在實驗臺上燃燒,應及時用沙子覆蓋或用濕抹布將火焰撲滅,不能用水沖洗。
(5)支架-鐵夾和試管夾
鐵夾夾住試管的位置應該在試管口1/3附近。不要把拇指壓在試管夾的短把上。
試管夾持試管時,試管夾應從試管底部立起;夾緊位置在離試管口1/3附近;用手拿著。
(6)分離物質和添加液體的儀器——漏鬥和長頸漏鬥
過濾時,漏鬥下端的管口應靠近燒杯內壁,以免濾液飛濺。
長頸漏鬥的下噴嘴應插入液面以下,以防止產生的氣體從長頸漏鬥中逸出。
壹.獲得藥物的機會
1,藥品儲存:
壹般固體藥物放在廣口瓶中,液體藥物放在窄口瓶中(少量液體藥物可放在滴瓶中)。
2、藥品準入的壹般原則
①劑量:根據實驗需要服用藥物。未規定劑量的,取最小量,固體用試管底部蓋好,液體為1~2mL。
不要將多余的試劑放回原來的瓶子中,不要亂扔,也不要帶出實驗室,而是放在指定的容器中。
②“三不”:不能用手拿藥,不能用舌頭嘗藥,也不能直接用試劑聞或扇藥(如果需要聞氣體的氣味,要用手輕輕扇瓶口,這樣只有極少量的氣體才能進入鼻孔)。
3.獲得固體藥物
①粉末狀和顆粒狀藥物:藥勺或紙槽(壹橫二免三豎)
步驟:先將試管水平放置,用藥勺(或紙槽)小心地將藥物送到試管底部,然後使試管直立,使藥物全部落到底部,防止藥物粘在管口或試管上。
註意:勺子或鑷子用後應立即用幹凈的紙擦拭。
②塊狀、條狀藥物:用鑷子取之(橫壹橫二豎三)。
先將容器水平放置,用鑷子夾起塊狀藥物或金屬顆粒放在容器口部,然後慢慢豎起容器,使塊狀藥物或金屬顆粒沿容器壁慢慢滑到容器底部,避免容器破裂。
4、獲取液體藥物
①取大量液體時,可直接從試劑瓶中倒出。取下瓶蓋,把它倒放在桌子上。標簽應放在手的中央(以避免殘留液體流腐蝕標簽)。拿起試劑瓶,將瓶口貼近試管口邊緣,慢慢註入試劑,倒出,蓋上瓶蓋,標簽朝外,放回原處。
(2)服用少量液體時,可使用橡膠滴管。要領:吊著吊著。
滴管的使用方法:a、先把滴管裏的空氣趕出去,再把試劑吸出來。
b、滴加試劑時,滴管應保持垂直懸掛在容器口的上方。
c、在使用過程中,始終將橡膠奶嘴放在地板上,以免被試劑腐蝕。
d .使用後立即用水沖洗滴管(滴管瓶上的滴管除外)。
e、橡膠滴管在使用時壹定不能伸入容器內或與容器壁接觸,否則會造成試劑汙染。
(3)取定量液體時,可使用量筒和膠頭滴管,使視線與凹面液面最低部分保持水平。
註意事項:使用量筒時,倒過來做:①靠近刻度時使用膠頭滴管。
(2)讀數時,視線應與刻度線和凹面液面最低點平齊。
第二,材料的加熱
1,酒精燈的使用
(1)酒精燈使用註意“三不”:①不要給正在燃燒的酒精燈添加酒精;②用火柴從側面點燃酒精燈,不要用燃燒的酒精燈直接點燃另壹盞酒精燈;(3)熄滅酒精燈應隨燈頭壹起熄滅,不可吹滅。
(2)酒精燈中的酒精量不應超過酒精燈體積的2/3,且不應小於1/4。
(3)酒精燈的火焰分為三層:外焰、內焰和焰心。用酒精燈的外焰加熱物體。
(4)如果燃燒時酒精燈不小心打翻,酒精在實驗臺上燃燒,應及時用沙子覆蓋或用濕抹布將火焰撲滅,不能用水沖洗。
2.預防措施
(1)加熱固體時,試管口應略向下傾斜。試管加熱時,應先均勻加熱,再集中加熱,即預熱。
(2)加熱液體時,液體的體積不應超過試管體積的1/3。加熱時,使試管與桌面成450°左右的角度。加熱時,先均勻加熱試管,再加熱試管內液體的中下部,並不時上下移動試管。為避免受傷,加熱時切勿將試管口對著自己或他人。
三、儀器的清洗:
1廢渣廢液倒入廢料罐,有用物質倒入指定容器。
清洗的標準是儀器內壁的水既不聚集成水滴,也不成股流下。
四、常用儀器及使用方法
(1)用於加熱的儀器-試管、燒杯、燒瓶、蒸發皿和錐形瓶。
1,試管
(1),用途:a、在室溫或加熱下,用作少量試劑的反應容器。
b、溶解少量固體。c、用於收集少量氣體的容器
d、用於安裝小型燃氣的發電機。
(二)、註意事項:
a、加熱時外壁壹定要幹燥,不能突然加熱淬火。壹般必須先加熱均勻,然後才能濃縮。
防止試管因受熱不均而開裂。
b、加熱時,先用鐵夾將試管固定在鐵架上(短時加熱也可用試管夾)。
試管夾應夾在中上部(或鐵夾夾在離試管口1/3處)。
c、加熱固體時,試管口應略向下傾斜,試管未涼前不能直立,以免冷凝水在管口倒流。
把試管弄爆。
d、加熱液體,液體體積壹般不超過65438+試管體積的0/3(防止液體溢出),以便試管與桌面接觸。
角度在45°左右(加大受熱面積防止沸騰),噴嘴不要對準自己或他人(防止液體噴射傷人)。反應過程中,試管中的液體不得超過試管體積的1/2。
2.燒杯的使用:①溶解固體物質,配制溶液,稀釋和濃縮溶液。
②也可作為大量物質之間的反應。
註意事項:加熱時外壁要幹燥,放上石棉網,使其受熱均勻(防止燒杯因受熱不均勻而爆裂)。
壹般情況下,液體的加入量不得超過1/3的體積(防止液體因受熱沸騰而溢出)。
3.燒瓶:有圓底燒瓶,平底燒瓶常用於大量液體之間的反應。
②也可用作裝置氣體發生器。
4、錐形瓶用途:①加熱液體,②也可用於安裝氣體發生器和洗瓶器。
③也可用於滴定中的容器滴下。
註:使用燒瓶或錐形瓶時,體積不得超過其體積的1/2,蒸發溶液時,溶液體積不得超過蒸發皿體積的2/3。
5.蒸發皿通常用來濃縮或蒸發溶液。
註意事項:①液體含量不能超過2/3,防止加熱時液體沸騰飛濺。
(2)均勻加熱,不淬火(防止開裂)
(3)熱蒸發皿要用坩堝夾住。
註意:可以直接加熱的儀器有試管、蒸發皿、燒勺。
只能間接加熱的儀器是燒杯、燒瓶和錐形瓶(墊有石棉網-加熱均勻)
不可加熱儀器.量筒、漏鬥、氣瓶
(2)測量容器-量筒
測量液體體積時,量筒必須平穩放置。視線與刻度線和量筒中凹面液位的最低點齊平。
量筒不能用於加熱或作為反應容器。量程為10 ml的量筒,壹般只能讀出0.1 ml。
(3)秤-托盤秤(用於粗稱,壹般精確到0.1 g)。)
註意:(1)先調整零點(2)被稱物體和重量的位置是“左物右碼”。
(3)稱過的物體不能直接放在托盤上。
稱壹般藥物時,在兩邊的每個托盤裏各放壹張同樣大小和質量的紙,在紙上稱。濕的或腐蝕性的藥物(如氫氧化鈉)在有蓋的玻璃器皿(如小燒杯和表鏡)中稱重。
(4)用鑷子夾住砝碼。加砝碼時,先加質量大的砝碼,再加質量小的砝碼(先大後小)。
(5)稱重後,漫遊碼應歸零。將砝碼放回砝碼盒中。
(4)支架-試管夾和鐵架
試管夾持試管時,試管夾應從試管底部立起;夾緊位置在離試管口1/3附近;用手拿著。
鐵架用於固定和支撐各種儀器,壹般用於過濾、加熱等實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