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擬辦企業批準文件;
3、經營場所、倉庫平面圖和房屋產權證明或使用權證明;
4、依法取得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和聘書;
5、質量管理文件和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5、擬辦企業的質量管理文件和主要設施、設備目錄。
二、設立藥品零售企業按照下列程序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
申請人向擬設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直接設立的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準備下列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擬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的學歷、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個人簡歷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書、聘書;
2、擬經營藥品的範圍;
3、擬辦企業的經營場所、倉儲設施、設備。
三、開辦藥品經營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藥學技術人員資格;至少有1名駐店藥師、1名營業員(須高中以上藥學相關專業畢業或通過藥監部門考核取得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2、具有與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保潔環境;營業場所不少於40平方米,倉庫不少於20平方米。
3、要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然後要辦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
4、按規定經營,保證藥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