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網上辦理:
“徐州人社”APP;
“徐州市醫療保險”微信服務號;
電話傳真
(二)現場辦理
辦理時間: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春秋冬季)、1400-17:30(夏季)。
經辦地址:徐州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
辦理流程
(壹)網上辦理:
1、異地就醫備案:準備相關材料→選擇辦理方式→按要求上傳材料→等待審批→完成
2、轉診轉院備案:經具有轉外資格的醫療機構會診同意→醫院上傳信息至交互平臺→等待審批→完成
3、異地費用報銷:準備相關材料→關註徐州醫療保險”微信公眾號→“便民服務”→“零報預審核” →等待預審→通過→材料寄送至醫保中心→等待報銷到賬→完成
4、農民工和雙創人員(兩類人員)實行承諾補充制”:先行承諾備案後→3個月內在就醫地取得相關材料(如居住證申請回執等)→提交補充→完成。3個月內未補交備案材料的,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註銷其異地就醫備案,已發生的醫療費用按非正常轉診轉院執行,醫保多支付的費用追回。
(二)現場辦理:
本人或代辦人攜帶相關材料至參保地各經辦機構辦理。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人員,可以申請辦理異地就醫備案:
(壹)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指退休後在異地定居並且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二)異地長期居住人員:指在異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
(三)常駐異地工作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駐異地工作、學習或參保人員外出務工且符合參保地規定的人員。
以上(壹)、(二)、(三)條款人員統稱“駐外人員”。
(四)異地轉診轉院人員:因疾病診斷或治療需要,受本地技術和設備條件限制,市區參保人員經市內定點三級醫療機構或縣級統籌區參保人員經縣級最高等級的醫療機構診斷不宜在本地治療、需要轉統籌區以外定點醫療機構。
(五)兩類人員:參加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在異地工作或者居住的外出農民工與外出就業創業人員。
所需材料
(壹)異地就醫備案:
1、社保卡;
2、提供以下就醫地居住證明之壹(原件及復印件1份):
(1)居住證明:(本人異地戶口簿首頁和戶口簿本人頁、本人暫住證、公安部門出具的暫住證明);
(2)異地身份證;
(3)街道社區出具的有效證明。
(二)異地費用手工(零星)報銷:
1、醫院收費票據(原件);
2、門診費用清單(蓋章原件);
3、門診處方底方(或門診病歷);
4、住院費用清單(蓋章原件);
5、診斷證明(或出院小結)(蓋章原件)
(三)急診費用報銷:
1、醫院收費票據(原件);
2、醫藥費明細清單(蓋章原件);
3、急診診斷證明(或急診病歷)(蓋章原件);
4、住院費用清單(蓋章原件);
5、診斷證明(或出院小結)(蓋章原件);
6、外傷(中毒)的須另附病案首頁(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入院記錄(復印件加蓋醫院公章)、《委托授權申請書》(原件)、《外傷情況填報表》(原件);參保人員(或其代理人)應按核查要求提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調解協議書、法院判決書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
(四)異地備案期間回參保地就醫:
1、門診待遇同我市門診待遇相同,直接刷卡結算;
2、住院待遇享受市外轉診轉院待遇,攜帶以下材料到市醫保中心報銷。
(1)收費票據(原件);
(2)住院費用清單(蓋章原件);
(3)診斷證明(或出院小結)(蓋章原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