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吃網紅利尿丸被緊急送醫,隨意吃藥有什麽危害呢?壹名女青年安某,家中突然發出壹聲驚恐的尖叫聲,被醫生發現是重度酸性中毒,體內電解液出現異常。安某在網絡上常常網購健康藥品,當時他正在廚房裏煮東西,忽然聽見安某的慘叫聲,安母親急忙跑進屋裏查看,卻見安某面無血色,雙目緊閉,口中不斷地慘叫著。
事後得知,安某在網絡上購買了名為“利尿丸”、“通便丸”的網絡保健品。立即打了120,到了醫院,醫生對安某進行了壹系列的詢問,得知這顆丹藥服用了壹個多月,據說對人體有好處。大夫告訴我們,這種網絡保健品,會讓我們的身體出現大量的水分流失,並且會對我們的內臟造成傷害,甚至會對大腦造成傷害,所以不推薦服用。
保健品必須要經過政府的審批,按照《藥物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的有關規定, FDA核準的醫療器械,有兩種標識,壹種是國內的,壹種是 G,壹種是 J。其次,保健品與藥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眾所周知,藥物可以治病,而保健品則可以起到調理人體功能的作用。這兩種產品,未經政府許可,都無法進入市面。
若上述保健食品的品質不符合規定,安某能對何人提起訴訟?首先,依照《商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經營者不得使用劣質商品或制造劣質商品。不能有任何的雜質。其次,若不符合《產品質量法》41條的要求,安某有權要求賣方或由生產商負責。可以是壹個人,也可以是兩個人壹起尋找。
安某使用不符合標準的藥品而使其身體受損,按照《中華人民***和國質量保護法》第44條,可以主張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如果亂吃藥的話,對自己肯定是有很大傷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