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鎮江醫保卡南京可以用嗎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險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算服務規程》1、對象範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異地就醫聯網結算。 (壹)異地安置退休人員的; (二)在異地長期居住或長期在異地工作、學習連續6個月以上的; (三)因疾病經參保地定點醫療機構診斷確需轉往異地醫療機構就醫的。 以上(壹)、(二)項情形稱為 "長期駐外人員"。 2.登記備案 異地就醫結算登記備案手續由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 "經辦機構")辦理。 (壹)符合長期駐外條件的參保人員,持本人省級制式社會保障卡(以下簡稱 "社會保障卡"),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登記表》,到當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 (二)因病情需要轉往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和當地定點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登記表。社會保障卡和當地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轉診意見的《基本醫療保險轉診備案表》,到參保地辦理手續; (三)參保地經辦機構審核後,將就醫人員的相關信息確認後及時上傳至省異地就醫結算平臺(以下簡稱 "省平臺")。" 5.) 5.費用結算與支付 (壹)異地就醫人員按參保地政策直接結算,由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相應的結算清單。應由個人負擔的部分,由個人按規定結算;應由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醫地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代為結算。 (二)省級平臺每日生成前壹日結算數據,由市級經辦機構每日將省級平臺數據與本地系統業務數據比對確認後完成當日對賬操作。若對賬發現數據存在問題,則可通過省級平臺對問題數據進行修正處理。 (三)由就醫地代為結算的醫療費用,經省級平臺按月清算後,按實際差額結算。省級平臺於每月2日前生成上月經辦機構之間的清算明細和匯總統計表;各地經辦機構於5日前,根據省級平臺提供的明細和匯總數據,完成異地就醫費用發生地的對賬,確認清算信息;10日前,省級平臺生成各市的差額結算數據;15日前,差額經辦機構將異地就醫費用差額匯至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 "省醫保中心"),經省醫保中心核實後,於20日前將應匯入差額經辦機構。市級經辦機構負責為轄區內各經辦機構結算異地就醫費用。二、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壹)、結算範圍 1、床位費:鄉鎮衛生院最高不超過11元/天,市及市屬醫院最高不超過15元/天。 2、藥品費:執行《江蘇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用藥目錄》,凡目錄外的藥品壹律不予報銷。 3、考試費:最高不超過 600 元。 4、治療費:300元以下按實際計算,300元以上部分納入50%報銷範圍。 5.手術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6、輸血費:危重病搶救或手術的輸血費用(限額500元)納入報銷範圍,其他輸血費用不予報銷。 7、材料費:最高限額為 2000 元。(凡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規定不予報銷的項目,不納入報銷範圍) (二)、轉診規定 1、轉本市市級醫院住院治療的,按可報銷醫療費用的90%納入報銷範圍; 2、轉市外醫院住院治療的,按可報銷醫療費用的80%納入報銷範圍; 3、在部隊醫院和營利性醫院住院治療的,按可報銷醫療費的60%納入; 3、在部隊醫院和營利性醫院住院治療的,按可報銷醫療費的60%納入; 4、無轉院證明的按醫藥總費用的60%納入。 (三)、結算比例 經核實的應報醫療費用逐段按比例(35%-70%)結算補償,每人每年補償金額累計最高不超過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