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藥師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每個類別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壹)”“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壹)”“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同考試科目。
壹、各科目各題型分值
二、各科目各章分值占比
藥學專業知識(壹)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專業知識(壹)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三、各科目考試內容
藥學專業知識(壹)
根據執業藥師相關職責,本科目要求在正確認識藥物結構與構效關系的基礎上,重點掌握藥物常用劑型的特點、質量要求和臨床應用,藥動學、藥效學及藥物體內過程;熟悉與藥品質量管理直接相關的國家藥品標準和藥典的通則等內容;並能夠運用藥學基本理論、原理和方法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正確認識藥物與疾病治療的客觀規律。
藥學專業知識(二)
根據執業藥師相關職責,本科目要求熟悉臨床各類藥品的藥理作用和臨床評價等內容;重點掌握具有臨床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主要不良反應、禁忌證及臨床監護要點等合理用藥的知識;系統掌握臨床常用主要藥品的適應證、註意事項、用法用量和常用劑型、規格等用藥知識,更好地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本科目包括兩大部分,即"藥學實踐與用藥安全"和"自我藥療與藥物治療"。在"藥學實踐與用藥安全"中,要求重點掌握處方調劑、處方審核、藥學計算、開展用藥咨詢、特殊人群用藥等藥學實踐工作所需的綜合知識與技能;熟悉藥品臨床評價方法與應用的知識。在"自我藥療與藥物治療"中,要求重點掌握常見癥狀及"小病"的判斷、處置,常見疾病的藥物治療和合理用藥方案優化;熟悉中毒解救的藥學支持,疾病健康教育和宣傳等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專業知識(壹)
根據執業藥師相關職責,本科目要求在理解中藥藥性基礎理論的基礎上,掌握中藥制劑與劑型的特點、質量要求和臨床應用,常用中藥的來源、產地與性狀鑒別,中藥炮制與飲片質量控制等內容;熟悉中藥化學成分與質量控制成分及中藥毒理;並能夠運用有關中藥學基本理論、原理和方法來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正確認識中藥與疾病治療的客觀規律。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本科目考試大綱由兩大部分組成,即常用單味中藥與常用中成藥,具體涉及臨床中藥學、中成藥學、方劑學等內容。其中方劑學不另單列,具體體現在各成藥的方義簡釋中,釆用方解方式解析成藥處方的配伍意義。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根據執業藥師相關職責,本科目要求在理解中醫理論(包括民族醫藥)知識與中醫診斷學基礎知識的基礎上,重點掌握常見病的辨證論治,中藥聯合用藥和特殊人群用藥等合理用藥的綜合知識與技能;熟悉常用醫學檢查指標、檢查結果的臨床意義以及中藥不良反應知識,以及中藥調劑、中藥貯藏與養護的各種必要知識和技能;在開展藥物信息與咨詢服務中能夠獨立利用圖書資料和現代信息技術獲取可靠的醫藥學信息,並用於與醫師、護士、患者及其家屬的有效溝通和指導合理用藥。
藥事管理與法規
是執業藥師職責和執業活動必須具備的知識與能力,考查目的重在評價、培養和指導執業藥師法制意識、責任意識、自律意識、服務意識,從而確保準入人員具有合法執業能力、高尚職業道德,並能夠更好地保護患者基本權利、尊重患者隱私。要求重點掌握藥學實踐中與合法執業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並能夠理解國家醫藥衛生政策的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