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煤礦工傷賠償標準如下:1。醫藥費1。治療工傷的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2、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並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和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分別制定。3、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使用情況進行核查,並及時足額結算費用。4.受害人獲得工傷醫療費用賠償是有前提條件的,即除急診外,職工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所有費用應當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滿足上述條件後,受害人可以獲得醫療費用賠償。二是在進行康復費用補償時,如患者身體尚未恢復,確需繼續治療的,可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並可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進行補償。權利人可以在治療後傷情固定,或者傷情尚未痊愈的情況下,就康復費用、適當的美容費用以及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需的其他後續治療費用另行起訴。受害人在康復醫院治療的,醫療費賠償應根據不同情況處理:1。受害者應該在普通醫院接受治療。治療壹次傷害不需要康復醫院的,按照普通醫院治療同壹次傷害的收費標準計算醫療費用補償。2.在普通醫院治療後,經治療醫院同意轉入康復醫院繼續治療,確需治療傷情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制定的康復醫院收費標準計算。治療後傷情穩定,但仍需繼續康復、對癥治療等。,並由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可在縣級以下醫療機構或門診治療。第三,夥食補貼1。受害者確實有必要去其他地方接受治療。被害人及其隨行人員因客觀原因實際發生的食宿費用的合理部分,應當予以補償。2.夥食補助費的補償期限原則上為住院期間,即根據被害人住院期間計算夥食補助費的天數,乘以當地國家機關壹般工作人員的日標準,即可得到具體夥食補助費。四、交通住宿費1,醫生出診交通費。如果醫生對受害人進行探視,如果探視的交通費已經包含在醫療費用中,受害人從醫療費用中獲得補償,不需要包含在交通費中。不包含在探視費用中,由被害人另行支付的,按照交通費補償支出。2.關於受害者或其陪同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去醫院治療或轉院時使用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應補償自己正常、實際的費用,如相應、合理的油費、停車費、過路費等。3.運輸費計算標準。實踐中壹般認為,交通費應當按照侵權行為發生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差旅費標準支付。但也要根據受害者的實際情況和治療的實際需要靈活掌握。1.普通公共汽車是主要的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受害者應說明使用的合理性。2、乘坐火車時,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況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允許,但受害人應說明其合理性。3.緊急情況下,也應該讓妳坐飛機,受害者也應該說明其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