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浙江省直機關工委的主要職責
浙江省直機關工委作為省直機關黨組織的工作機構,承擔著多項重要職責。首先,它負責組織和指導省直機關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制度建設,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省直機關得到貫徹執行。其次,工委還承擔著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工作,通過舉辦培訓班、開展黨性教育等方式,提高黨員幹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此外,工委還積極參與省直機關的社會治理工作,推動機關與社會各界的緊密聯系和合作。
二、推動機關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
為了推動機關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浙江省直機關工委采取了壹系列有效措施。首先,加強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提高政治覺悟和思想認識。通過組織學習研討、開展主題教育等活動,使黨員幹部深刻理解和把握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其次,加強黨組織的建設,完善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通過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加強黨組織的領導力和組織力,確保黨的各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此外,工委還註重創新黨建工作方式和方法,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黨建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三、加強與基層黨組織的聯系與指導
浙江省直機關工委註重加強與基層黨組織的聯系與指導,推動黨的建設工作向基層延伸。通過定期召開基層黨建工作會議、開展基層調研等方式,了解基層黨組織的實際情況和需求,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和幫助。同時,工委還積極推廣基層黨建工作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促進機關與基層之間的互學互鑒和***同發展。
綜上所述:
浙江省直機關工委作為省直機關黨組織的工作機構,在推動機關黨的建設高質量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加強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完善黨組織的建設、創新黨建工作方式和方法以及加強與基層黨組織的聯系與指導等措施,工委不斷提高黨員幹部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推動黨的建設工作向縱深發展。
法律依據:
《中國***產黨章程》
第三十條規定:
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中國***產黨黨組工作條例》
第九條規定:
黨組的基本任務是:
(壹)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壹領導,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本部門本系統得到貫徹落實;
(二)加強對本單位黨的建設的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三)討論和決定本單位下列重大問題:貫徹落實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制定擬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幹部選拔任用和獎勵懲處等事項;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大事項;其他應當由黨組討論和決定的重大問題;
(四)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任免程序,負責幹部的選拔、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討論決定幹部的任免事項;
(五)討論決定基層黨組織設置調整和發展黨員、處分黨員等重要事項;
(六)定期聽取本單位紀委工作匯報,加強對本單位紀委的領導,提高紀委履行監督責任能力;
(七)加強對本單位統戰工作和工會、***青團、婦聯等群團工作的領導,重視對黨外幹部、人才的培養使用,更好團結帶領黨外幹部和群眾,積極支持他們圍繞本單位中心任務開展工作,發揮他們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