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廣大人民群眾消費安全,避免食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本人(單位)作為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特鄭重承諾如下:
壹、保證申請《食品流通許可證》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實有效,如有虛假
二、保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社會和公眾負責,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規範經營,優質服務。
三是確保食品經營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條的要求。
四是抓好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認真把好食品進貨質量關,食品包裝標識符合下列要求:
(壹)有食品質量檢驗合格證;
(二)有中文標註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三)有明確標註的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四)有食品的規格、級別、等級、廠名的標註;
(五)有食品的標簽、廠名的標註。(四)食品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稱和含量,應當用中文相應標註;
(五)需要提前讓消費者知曉的,要在包裝上標註。
六、保證不經營《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不得經營的食品。
七、確保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做到記錄及時、全面、準確、規範。確保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兩年。
八是確保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發現經營中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配合查處,並立即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召回產品。
九、確保建立健全售後服務體系,高度重視消費者意見,積極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和建議,最大限度地滿足消費者需求,樹立誠實守信的企業形象。
十、確保本《食品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存檔或在經營場所張貼。
十壹、保證嚴格執行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義務。
本人將履行以上承諾。本《食品流通安全責任承諾書》壹式兩份,本人及所轄工商所各執壹份。
承諾書:
(簽名)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2為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經營管理者鄭重承諾:
壹.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確保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是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嚴格執行 "壹票通 "臺賬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於兩年。
三是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四是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和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五是對自查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報情況,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
六、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醒目處。
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行政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篇三為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經營者鄭重承諾:
壹.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認真履行食品經營者必須承擔的食品安全責任。履行食品安全經營者必須承擔食品安全 "第壹責任人 "責任,對本單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確保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與食品原料及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相適應,符合下列要求:
(壹)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內部環境保持整潔。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經營食品的品種、數量,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滌、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和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設施。設備或設施,符合以下要求:
(壹)設備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設計合理;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濕度等保證食品安全所必需的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質壹同運輸;
(三)備足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汙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是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者每年進行壹次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售賣食品時要洗手,穿戴清潔衣帽。
五、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規章制度,確保食品安全。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於兩年。條件成熟時盡量采用電子方式記錄臺賬。
實行統壹配送的食品經營企業,由企業總部統壹查驗供貨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做好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和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對自查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通知相關生產經營和消費者等措施,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誇大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壹)按照食品標簽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註意事項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包裝上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篇四為認真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業戶鄭重承諾:
壹、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確保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社會責任。
二是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嚴格執行 "壹票通 "臺賬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於兩年。
三是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項規章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四是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和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五是對自查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報情況,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
六、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醒目處。
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字):
日期:
2012年2月1日:2012年2月1日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篇五為強化食品安全第壹責任人責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本單位鄭重承諾:
壹、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確保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是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時查驗並索要供貨者的營業執照、許可證和食品質量檢驗報告等相關證照復印件,並按批次向供貨者索要食品進貨票據,如實記錄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兩年。
三是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者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四是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按要求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教育活動,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定期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五是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和庫存食品,對嬰幼兒配方乳粉、過期失效食品、保健食品、轉基因食品要設立專櫃(專區)銷售,並設立提示牌,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六、對自查或監管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告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記錄停止經營情況,並向轄區食品監管部門報告。
七、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更換、退貨義務。協助監管部門做好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和召回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賠償消費者損失。
八、確保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環境、設備、設施符合食品經營、貯存、流通相適應的要求。
九、保證不銷售假冒偽劣食品和國家明令禁止的食品。
十、保證食品廣告內容真實,不含有虛假、誇大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行政處罰。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 第六部分為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維護食品流通安全,經營業主鄭重承諾:
壹、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確保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食品原料以及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相適應,符合下列要求:
(壹)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內部環境保持整潔。內部環境幹凈整潔。
三、具有經營食品品種,有相應數量的消毒、更衣、洗滌、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符合下列要求:
(壹)設備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規程設計合理;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必需的溫度和其他特殊要求,不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質混裝運輸;
(三)有足夠數量的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和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汙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是落實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者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衛生,售賣食品時要洗手,穿戴清潔衣帽。
五、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定規章制度,確保食品安全。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六是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采購食品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保存期限不少於兩年。條件成熟時,盡量采用電子化手段記錄臺賬。實行統壹配送經營模式的食品經營企業,由企業總部統壹查驗供貨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做好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和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對自查或行政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通知相關生產經營和消費者等措施,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廣告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誇大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十、經營預包裝食品,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壹)按照食品標簽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註意事項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包裝上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十壹、經營散裝食品,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壹)貯存散裝食品的,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的,在散裝食品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十二、經營直入口食品,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壹)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二)使用小包裝或者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銷售工具;
(四)用水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五)使用對人體安全、無害的洗滌劑、消毒劑;
十三、經營食品的貯存、運輸和裝卸等業務,同時要符合下列要求:
(壹)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並保持清潔; (二)不得將貯存、運輸和裝卸的食品與有毒有害物質混放。十四、經營食品批發業務,同時符合下列要求:
(壹)出具具有可追溯性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其中壹項用於建立銷售臺賬;
(二)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設置食品檢驗室,配備專門的檢驗設備,配備專門的檢驗設備。配備專門檢測設備、專職檢測員,每天對食品進行檢測,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櫃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在符合下列要求的同時:
(壹)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並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
(二)發現入場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及時制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工商部門。(十六)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七、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醒目處。
十八、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字):
日期: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