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律法規是指為保障食品安全、規範市場秩序、維護社會公正、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規。其中,《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是我國目前食品領域的最高法律法規,該法主要規定了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則、監管制度、責任體系、違法行為及處罰等內容。《中華人民***和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則對整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系作出了具體規定,包括食品藥品的生產、銷售、使用、處方、化妝品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和國進口食品安全法》則針對進口食品進行特殊管理,以確保進口食品符合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另外,廣告也是食品法律法規中不可忽視的壹環,對食品廣告的內容、宣傳方式、效果等都做出了嚴格規定。
在購買食品時,消費者有哪些法律支持和保障?消費者在購買食品過程中,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維權。如果發現購買的食品存在問題,比如質量不達標、虛假宣傳等,消費者可以通過向相關部門舉報、投訴、要求退貨等方式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食品法律法規是保障食品安全、規範市場秩序、維護社會公正、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法規。無論是企業生產經營還是消費者購買使用,都必須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才能夠確保食品質量和消費者的健康安全。同時,消費者也應當時刻關註購買的食品產品,及時反映任何存在問題的情況,並通過合法渠道進行相關維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二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壹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壹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壹)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二)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經營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劑;(三)生產經營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四)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五)生產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六)生產經營未按規定註冊的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未按註冊的產品配方、生產工藝等技術要求組織生產;(七)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同壹企業以同壹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九)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除前款和本法第壹百二十三條、第壹百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生產經營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依照前款規定給予處罰。生產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通過安全性評估,或者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相關產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第壹款規定給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