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實際,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衛生健康宣傳教育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單位簡介
廣州市衛生健康宣傳教育中心屬市衛健委直屬的公益壹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傳播普及健康科普知識,建設健康全媒體平臺;協助開展健康教育與促進工作;針對健康危險因素,進行健康教育需求評估並開展居民健康素養監測工作;開展健康教育領域相關研究;總結與推廣健康教育適宜技術,開展國內外合作交流項目;協助市衛生健康委開展新聞發布和重大宣傳活動。
二、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壹)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崗位為事業單位編制崗位,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事業單位廣州市衛生健康宣傳教育中心2021年第壹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附件1中的招聘人員類型、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條件之壹的,均不可以報名。
招聘專業代碼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21年版)》(附件2)。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壹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招聘人員類型為非2021年畢業的往屆生,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
工作經歷佐證材料為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不含在校生實習、創業經歷,時間計算為截止報名首日。
(二)報考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2)近五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4)被依法依規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報名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報名截止日。
(三)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2、學歷學位在國(境)外取得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報名辦法
(壹)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者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網址:
(二)報名時間
2021年10月8日上午9時至2021年10月12日下午17時。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壹致。
2.報名需上傳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
(2)戶口簿(首頁+個人頁);
(3)畢業證、學位證;
(4)專業技術資格證等證件;
(5)原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等相關材料,工作年限以與工作單位簽訂的正式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費記錄為準;
(6)其他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
以上相關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掃描件上傳,報名系統上要求上傳的個人照片為個人彩色免冠證件照。
3、應聘人員在報名系統填報的所有信息均將留存,在資格復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後試用期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的行為,報名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的則取消其面試、體檢和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後,廣州市衛生健康宣傳教育中心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試程序,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通過審核。審核結果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於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時起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時至10月30日上午12時止,過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無法考試的後果自負。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
四、考試方式和內容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為百分制,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壹)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上為準。
2. 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和從事應聘崗位的工作能力。成績為百分制,筆試成績達到60分或以上方可進入下壹環節。
3.為確保招聘工作的競爭性和公正性,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於1:3,若招聘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按有關規定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內容另行公告)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4.筆試成績和面試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二)資格復審
在面試前將對面試對象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並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所需提供資料將另行通知。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由結構化面試和實際操作測試組成,各占面試成績的50%。
3.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的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1:5的比例確定,若出現進入面試最後壹名多人成績相同,通過資格復審後可同時參加面試。面試人數達不到該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確定。如有進入面試範圍人選放棄面試並在資格復審開始前24小時以上告知的,將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面試人數達不到該比例,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人數確定。
4.面試采取百分制,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面試成績達到70分或以上才能進入下壹環節,如無面試合格人選,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5.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並由考生簽名確認。
6.總成績同分處理原則: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面試成績高低區分先後;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另行增加專業能力測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按照《中***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於印發lt;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gt;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在廣州地區指定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並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負責。
因考生個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同本人放棄聘用機會,法律法規另行規定的除外。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
考察按照《中***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lt;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gt;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壹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人選。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後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壹)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五)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九、註意事項
(壹)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壹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四)為便於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後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的,應聘人員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將及時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告。
應聘人員應持“穗康碼”或“粵康碼”藍碼或綠碼並經體溫檢測正常後參加考試、體檢等程序;考前 14天內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和國(境)外旅居史但無相關癥狀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應聘人員需自備壹次性醫用口罩參加考試。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考試。
本公告由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0-87570006,舉報(投訴)或監督電話:020-85512943,020-87302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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