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超過12個月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和工具等。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 (壹)房屋、建築物為20年;(2)飛機、火車、船舶、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10年;(三)器具、工具、家具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交通工具為四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舊固定資產是指納稅人已按財務會計制度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因此,關鍵是如何確定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才能符合稅前扣除的規定。
企業購買舊的固定資產用於生產經營時,由於該固定資產已被賣方使用數年,其實際使用壽命可能低於稅法規定的最低使用壽命。如果仍然要求舊固定資產的購買方按照不低於稅法規定的期限計提折舊,購買方的稅負可能會不平衡。因此,企業購置的舊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可以不低於實施條例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
稅法已經明確規定了最低使用年限,現在只需要想辦法確定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折舊的分錄怎麽寫?
固定資產折舊應按用途列入不同科目:
車間固定資產,生產企業固定資產分錄為:
借:制造成本
貸項:累計折舊
綜合管理部有固定資產分錄:
借:管理費
貸項:累計折舊
在建固定資產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項: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應當按月計提折舊,計提的折舊應當記入“累計折舊”科目,根據用途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者當期損益。
企業自行建造固定資產過程中所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應當計入在建工程成本。
基本生產車間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應計入制造費用;管理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折舊計入管理費用。
銷售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的折舊應計入銷售費用。
經營租出的固定資產的折舊額應當計入其他業務成本。
固定資產折舊首先要確定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本文對企業購買舊固定資產後如何計提折舊的問題給出了相關解答。相信妳看了這篇文章壹定有所了解,也希望妳在會計學校能有所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