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診和住院治療,參保人必須出示市民卡,刷卡看病。門診部必須告知醫院治療類型(如慢性病和門診)。未出示卡證卡或治療類型不明確的,參保職工就醫時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2、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時,必須出示本人市民卡,告知治療類別(如門診慢性病、特殊),按相關政策刷卡購買藥品,因特殊情況由他人代購藥品時,必須出示參保人員和代購人的身份證,並由藥店進行登記。
3、門診統籌實行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的首診和轉診制度。參保人員可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首診或轉診到社區管理的醫療機構;專科醫院可以作為所有參保人員的第壹醫療機構。參保人需要轉診的,由首診醫療機構負責轉診,急診搶救不受此限。
門診慢性病補助限額用完後,可以從下壹次費用開始直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不需要參照原門慢性病。特定門診項目補助限額用完後,必須按門診統籌規定辦理轉診手續,使用普通病歷,才能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在藥店買藥不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二、職工醫保報銷比例
壹、三級醫院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為:
1.最低起付標準為3萬元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85%,職工個人支付15%;
2 .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可達90%,職工個人需自付10%;
3 .超過4萬元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可支付95%,職工個人支付5%。
二、二級醫院職工醫保報銷比例為:
1.最低繳費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可達87%,職工個人繳費可達13%;
2.醫療費用3萬元以上至4萬元時,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個人支付8%;
3.超過4萬元的部分,從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可高達97%,職工個人支付僅為3%。
三、壹級醫院職工醫保和家庭病床報銷比例為:
1.最低起付線3萬元的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個人支付10%;
2.超過3萬元甚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可高達95%,職工個人支付僅為5%;
3 .超過4萬元的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97%,職工個人支付3%。
第四,退休人員個人繳費比例只占職工繳費比例的60%。
第壹款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比例需要調整的,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提出調整方案,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後公布實施。
擴展數據: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域(含地、市、盟)或縣(市)為單位。原則上,北京、天津、上海三個直轄市在全市範圍內(以下簡稱統籌地區)實行統籌。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本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統壹政策,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壹籌集、使用和管理。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企業。生產流動性大且其職工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在異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