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8:30-11:30
夏季:下午2:00-5:30
冬季:65438+下午0:30-5:00
法律援助的形式:
1,法律咨詢,起草法律文書;
2.刑事辯護或刑事代理;
3.民事和行政訴訟代理人;
4.行政復議、仲裁等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形式。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援助範圍:
1.刑事案件(法院依法指定辯護或當事人依法申請辯護和代理);
2.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3、請求社會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的;
4.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的;
5.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6.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7.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
8.因工傷、交通事故、醫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等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9、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10,因使用假冒偽劣種子、化肥等農產品,導致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11.因環境汙染、公共衛生和生產安全事故造成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
12、其他需要法律援助的法律事項。
擴展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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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機構的正式名稱,直轄市、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機構。
是國家設立的專門為需要法律服務但因經濟困難無力聘請律師的弱勢群體、法律規定需要提供法律援助但本人沒有聘請律師的特定人員(如刑事案件中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人員、未成年犯等)提供免費法律服務的法律服務機構。).
法律援助中心的職責
在局領導班子的領導下工作,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促進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推動社會文明進步。
壹是組織中心工作人員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加強中心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中心員工的整體素質。
二、負責法律援助申請的最終審批。
三、組織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事務。
四、負責法律援助案件的評估,支付辦案補貼。
五、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和組織全縣法律援助業務培訓和宣傳交流。
六、負責縣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網點的建設和管理。
七、負責縣級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網點的建設和管理。
福州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時間由夏令時調整為冬令時;
冬季時間
上午08:30-65438+上午02: 00
14: 30下午-18: 00下午
百度百科_法律援助中心
尋甸回族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職責_法律援助中心
福州市人民政府_福州法律援助中心關於調整工作時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