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參合人員的門診費用按以下規定辦理報銷:在合作醫療定點村衛生室和鎮街道衛生院均按25%報銷,門診補償總額每人每年最高報銷150元。二級(含)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醫藥費用不予報銷。
住院報銷按以下規定辦理:
(壹)起付線。壹級定點醫療機構100元,起付線以下的醫藥費用不予報銷。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不設起付線。
(二)報銷比例。壹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不實行分段補償,符合報銷範圍內的醫藥費補償比例為65%。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分段補償,分為5000元以下(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擴展資料:
城鎮居民在壹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準補足差額。
1、學生、兒童
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壹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2、年滿70周歲及以上
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0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壹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
在壹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範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準為659元,報銷比例為50%上限為2000元;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壹級醫院不設起付標準,報銷比例為60%。?
百度百科-醫保報銷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