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出口的壹些規定,希望對您有幫助
壹、 禁止在深圳口岸出口的快件貨物類型如下:
1、 無授權書的名牌產品、侵權物品、冒認產地貨物。
2、 內容不健康、反動物品。
3、 鉑、矽砂及石英砂。
4、 發菜、珊湖。
5、 麝香、未經加工的牛黃、犀牛骨、麻黃草等。
6、 珍貴文物、革命文物。
7、 細菌、血清
二、 涉及商檢的貨樣廣告品類型:
1、 電池、少量(建議2KG以內)可以按照快件清關出口,但需要提供(電池備案證書復印件),超過可範圍需要正式報關出口並做商檢通關單。
2、 少量法定商檢的貨樣廣告品可以按快件方式清關出口,建議50KG、600USD以下。如:玩具、食品、藥品、茶葉、化妝品、糖果等。但隨貨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如果無法提供以下文件的,無法按快件清關出口。
A、 玩具(出口玩具質量許可證復印件)B、化妝品(進出口化妝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B、 食品(進出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D、茶葉(進出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E、藥品及保健食品(“成份證明”及安全質量保證函)
3、建議超過50KG、600USD不按快件清關出口,必須前往檢驗檢疫局辦理(出口貨物通關單(即商檢通關單)後正式報關。
三、涉出口許可證的貨物,如;石墨、摩托車、自行車、縫紉機、礦產品、電影拷貝、刀具(餐用刀具除外)、軍警用品、磁極等。不可以作快件清關出口,必須要提供出口許可證及按正式報關出口。
四、涉瀕危物種出口許可證的貨物,如:蘆薈、鱷魚皮、蛇皮、鴕鳥皮等野生動植物制品不可按快件出口,必須按正式報關出口。
五、以下涉及深圳航空安檢限制的貨物類型如下,不建議走深圳揚子江航班出口。
1、禁運危險品:蓄/濕電池(鉛酸電池)、鎳鎘/鎳氫電池、幹冰、發膠、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2、早上收取的目的地為歐亞地區的快件將通過深圳揚子飛機出口,任何帶液態、粉狀、喇叭、音箱、電池的物品都必須提供由民航總局認可的檢測機構DGM出具的正本檢測報告證明屬於非危險品時,才可以通過揚子江飛機運輸。
3、下午收取的目的地為歐亞地區的快件將通過香港B/T出口,任何還液態、粉狀、喇叭、音箱、電池的物品都需提供生產商出具的MSDS報告或由市級以上獨立檢測機構出具的報告證明屬於非危險品時,可以通過香港B/T運輸。
4、所有目的地為美洲地區的快件將通過廣州B/T出口,任何帶液態、粉狀、喇叭、音箱、電池的物品都需提供生產商出具的MSDS報告或由市級以上獨立檢測機構出具的報告證明屬於非危險品時,可以通過廣州B/T運輸,且廣州安檢擁有最終檢查和決定權。
六、可以按快件報關方式出口的個人物品類型如下:
1、僅限於價值在RMB1000.00以內的,個人合理自用的生活用品、旅客分離運輸行李物品、親友間相互饋贈生活用品.(發件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及詳細的裝箱單,並在身份證復印件簽註願意接受海關查驗)
七、壹定數量、重量以內可以按快件報關方式出口的貨樣、廣告品類貨物類型如下:(前提:價值必須低於USD600.00)
1、1臺(套)以高價值電子產品的:電腦,DV(數碼攝影機),DC(數碼照相機),電視機、空調。
2、2臺以內的家庭用洗衣機。
3、10臺以內的家庭用風扇、排氣扇、電話座機(總重量需小於100公斤)
4、正版的影視音像制品以下需要提供廣東省音像制品出口許可證,公司軟件需要提供公司出版授權書及證明書,建議80張以下。
5、50件(套)以下的服裝,(涉配額許可證的,面按配額許可範圍申報)
6、小電子類:集成電路(IC)、二極管、三極管10公斤以下,電容、電阻50公斤以下,電線20公斤以下。
7、100公斤以內上述未列名物品:如鞋子、木制家具(鐵制家具除外)、變壓器、布料、電子鐘、電子手表、石英手表等。
註:1、如超出上述重量或數量及價值限制的,必須按正式報關模式報關出口。
2、 海關擁有最終決定是否接受以快件報關模式出口的權力。
3、 單獨報關模式報關分正式報關和電子(EDI)報關兩種,
4、 按貨樣廣告品出口的貨物必須同時滿足海關、檢驗檢疫局、航空安全檢查部門的申報要求,海關、檢驗檢疫局、航空安全檢查部門有權決定其貨物是否可按貨物廣告品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