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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知道“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侵害的調查報告怎麽寫”

——買到假冒商品後怎麽辦的調查報告

初二(157)班 李 莉

近年來,假冒偽劣商品可謂是雨後的春筍,層出不窮。從食品到用品,從藥物到穿戴,從裏到外,哪裏有真品的地方哪裏就有假品的足跡,最後連買東西的人民幣都有假的了。假的物品給人們帶來了諸多不便,有的甚至可以使人斃命!它們的市場遠比真品要大的多,那些黑心的老板用盡甜言蜜語引誘人們上鉤,昧著良心賺黑錢。所以,我們買東西要特別小心。但如果妳買到假冒商品怎麽辦呢?就讓我來做個調查吧!

在我們小區我展開了調查。因為正值“五·壹”期間,所以人們旅遊買的紀念品也很多,其中也有次品。在我調查的15人當中,有8人認為應當找銷售商或廠家退貨或換貨,他們認為壹定不能讓自己受損失,人數大約占總數的53%;有3人自認倒黴,他們中間有人認為價錢不是很多,不太值,有人認為路途遙遠不值得,自己就擔著,吃壹塹長壹智嘛,他們占總數的20%;其中有4人認為應當去找“消費者協會”,占總數的27%。他們說,不但要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而且還要使他人不再上當受騙,要依法給不法商家以有力的制裁。

其實,我比較同意第三種做法,我們應當提倡第三種做法,但這樣做的人卻不是很多,這證明我國公民的法制意識還有待進壹步的提高。以法律來懲治不法商家,才是對自己利益的壹種真正徹底的保護。同時,也希望那些正在或即將賣假冒商品的商家們,設身處地想想,妳也怕買到假貨吧?那就停止吧,這也是大家所希望的,讓假品的雲煙飄過,留下真品的天空!

《消法》十年中國城鎮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調查報告

前言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同責任。國家鼓勵、支持壹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權益是關系到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工作的基本權益之壹,對這壹權益的有效保護,體現了公民權利的實現和市場經濟的根本特點。我國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日益重視保護我們每個公民消費過程中的各種權益。為了可以依法有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國於1993年10月31日的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通過了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有重大意義的《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從那時起,我國的消費者合法權益有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至今已經施行了十年,這期間,它為保護每壹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出了重大貢獻。中國消費者協會為了了解《消法》在這十年的施行中所起到的作用,掌握當前中國城鎮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同時也為了更好地宣傳《消法》,於2003年8—10月主持開展了《消法》十年中國城鎮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調查。

本次調查采用抽樣調查方法,選取了北京、天津、內蒙、黑龍江、上海、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甘肅、廈門、成都等16個省市作為調查地區,從這16個省市分層隨機抽取的每壹個居民家庭作為抽樣調查單位,對抽中的家庭進行了入戶問卷調查,主要調查了對家庭購買耐用消費品具有決策權的家庭成員,他們的年齡主要集中在18—65歲之間,其中以19-60歲的為主體;本次調查中男女被訪者比例分別為52.5%和47.5%;文化程度以高中、中專、中技和大學專科為主,其比例達到69.5%;職業以黨政、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主,其比例為40.3%;家庭人均月收入以300-2000元收入段為主,其比例為79.4%。本次調查***發放問卷10400份,收回有效問卷10075份。

調查結果

壹、97.6%的被訪者知曉《消法》,58.4%的被訪者對其作用給予了積極評價

二、大約49%的被訪者贊同買假索賠

三、15.7%的被訪者回答他本人及其親友曾參與過相關政策法規的討論,有77.2%的被訪者表示有機會願意參與有關政策法規的討論

四、有68.6%的被訪者反映,近壹年來,在消費過程中權益受到過損害

五、83%的被訪者在消費權益受到較大損害時首選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六、69.2%的被訪者將“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作為權益受到較大損害時第二步的選擇

七、在《消法》規定的消費者所享有的“九項權利”中,28.1%的被訪者認為“選擇權”的維護狀況最好;26.3%的被訪者認為“索賠權”的維護狀況最差;24.4%的被訪者認為“安全權”最重要

八、77.5%的被訪者意識到了經營者的不合法和無效的店堂告示

九、56.9%的被訪者反映經營者沒有主動給予相關憑證

十、當經營者沒有主動給予相關憑證時,71.5%的被訪者會主動索取;當被訪者主動索取憑證時,52.3%的被訪者反映經營者不能快捷方便地提供

十壹、90.9%的被訪者認為當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時,“加倍賠償”的規定是合理的

十二、56.3%的被訪者反映當地的“加倍賠償”規定執行狀況“壹般”

十三、66.6%的被訪者認為如果修改“加倍賠償”規定,應“增大賠償倍數”

十四、87.3%的被訪者認為當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時應該進行“精神賠償”

十五、95.1%的被訪者知道“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十六、“公布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例”和“廣場街頭宣傳咨詢活動”是被訪者最喜歡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活動

十七、食品、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商品房是被訪者最關註的維權領域

十八、31.1%的被訪者反映經營者“以格式合同減輕或免除責任”的現象經常出現

十九、在《消法》規定的“十項義務”中,20.4%的被訪者認為經營者履行最好的是“履行法定和約定的義務”;27.5%的被訪者認為履行最差的是“履行‘三包’或其他責任的義務”

二十、60.9%的被訪者認為消費者協會在執行“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的職能方面“做得好”

結束語

《消法》的頒布實施是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大事,《消法》明確規定的有關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責任等,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有效保障。

本次調查基本上展示了《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頒布實施十年來,中國城鎮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狀況;展示了我國在建立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對有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所做的不懈努力;也展示了在《消法》頒布實施十年後的今天,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中仍然存在的問題。可以說,《消法》的頒布實施不僅有力地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喚醒了消費者的自我維權意識。

我們從調查中也了解到,在貫徹《消法》、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工作仍然需要加強,而消協的許多工作同樣需要進壹步推進。因此,宣傳普及《消法》知識,培養消費者自我維權意識,更好地開展幫助消費者維護合法權益的各項工作仍然是消協和相關部門面臨的重大任務。

“群眾利益無小事”,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直接關系到十幾億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是全社會的***同責任。值此《消法》頒布實施十周年之際,我們呼籲社會各界: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適應新形勢,采取新舉措,開創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新局面,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而努力奮鬥!

/scdy/dybg/mfbg/2004021100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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