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黑龍江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簡稱 "費用定額")是依據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建設部、財政部、建設部招投標[2003]206號《關於印發的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的。
2、定額造價是編制建築安裝工程概算、預算、招標投標、簽訂施工合同和工程結算,確定工程造價的依據。
3.本定額適用於建築工程計價中的建築工程、安裝工程、市政工程、裝飾裝修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和修繕工程,應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定額(或計價表)配套執行。
4、定額費用包括:壹般措施費、工程費用、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
5.定額中規定的壹般措施項目費、企業管理費均以相應定額(或計價表)中的人工費為統壹計費依據。
6.承包人應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範圍內承攬業務。
7、地市不得擅自改變本定額規定的費用標準和計算程序。
二、各類工程的適用範圍:
1.建築工程:適用於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和構築物。
2.安裝工程:適用於壹般設備安裝工程和土建工程中的給排水、暖通、消防、生活用煤(氣)工程及小區(廠房)中的各種管網;電氣及廠房(小區)中的路燈工程。
3、市政工程:用於市政道路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及集中供熱工程、地鐵工程、路燈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和古(仿)建工程。
4、裝飾工程:適用於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的裝飾工程。
5.修繕工程:適用於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工程和與房屋修繕工程配套的抗震加固工程。
三、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構成及內容:
(壹)直接費:由工程直接費(分部分項工程費)和措施費組成。
1.直接工程費:是指工程實體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內容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
①人工費:指直接從事建築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的費用。
內容包括:
(1)基本工資:指支付給生產工人的基本工資。
(2)工資性補貼:指按照規定標準支付的物價補貼、煤電補貼、肉類補貼、糧食補貼、糧油補貼、水費補貼、夥食補貼、電費補貼、燃油補貼、燃氣補貼、城市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集中供熱補貼、寒區補貼、流動施工補助等。
(3)輔助工資:是指生產工人年度有效施工天數以外的非作業天數的工資。包括職工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調動工作、探親、休假期間的工資,因氣候影響停工期間的工資,女職工哺乳時間的工資,病假6個月以內的工資和產假、婚假、喪假工資。
(4)職工福利費:指按照規定標準發放的職工福利費。
(5)勞動保護費:指按規定標準購置勞動保護用品及修理費、學徒工服裝補助費、防暑降溫費、施工中有害健康環境的衛生保健費。
2)材料費:指施工過程中構成工程實體的原材料、輔助材料、構配件、零件、半成品費用。
內容包括:
(1)材料原價(或供應價)。
(2)材料運雜費:指材料從來源地運到工地倉庫或指定存放地點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運輸損耗:指物資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損耗。
(4)采購保管費:指組織采購、供應和保管物資過程中發生的費用。
包括:采購成本、保管成本、現場保管成本、保管損耗。
3)施工機械費:指施工機械作業發生的機械費和機械拆裝費及場外運費。
內容包括:
(1)折舊:指施工機械在規定的使用年限內,陸續收回其原值和購入資金的時間價值。
(2)大修費:是指工程機械按規定的大修間隔班次進行必要的大修,以恢復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費用。
(3)定期修理費:是指施工機械除大修外的各級保養和臨時故障排除的費用。包括為保證機械正常運轉而更換設備和隨機配備的工具及配件的攤銷和維修費用,機械運轉中日常保養的潤滑和擦洗試驗材料費用以及機械停滯期間的維護和保養費用。
(4)中、小型機械拆裝費及場外運費:
①拆裝費:指工程機械在場內進行安裝和拆卸的人工、材料、機械調試費,以及機械及輔助設施的折舊、安裝、拆卸等費用。
②場外運費:指施工機械整體或單獨從停放地點運至施工現場或從壹個施工現場運至另壹個施工現場的運輸、裝卸、輔助材料及線路等費用。
(5)人工費:指機械司機(司爐)等操作人員的工作日人工費和上述人員在施工機械以外的年工作班人工費。
(6)燃料動力費:指施工機械在作業中所消耗的固體燃料(煤、柴)、液體燃料(汽油、柴油)及水、電等費用。
(7)養路費和車船使用稅:指工程機械按照國家規定和有關部門規定應繳納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和年檢費。
2、措施費:是指為完成工程項目建設,發生在工程項目建設前和建設過程中的技術、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實體所需的工程費用。內容包括:
1)定額措施費:
(1)專用、大型機械設備進出場安裝拆卸費:是指機械整體或單獨從停放場地運至施工現場或從壹個施工現場運至另壹個施工現場,機械進出場所發生的運輸轉運費用,機械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調試費和安裝所需費用。試運行費用及安裝所需的輔助設施費用。
(2)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指混凝土施工過程中所需的各種鋼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設、拆除、運輸費用及模板、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3)腳手架費用:施工中各種腳手架的需要、拆除、運輸費用及腳手架攤銷(或租賃)費用。
(4)施工排水、降水費用:為保證工程在正常條件下施工,采取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5)垂直運輸機械費:指施工垂直運輸機械費。
(6)建(構)築物超高費:指檐口高度超過20米(6層)時需要增加的人工和機械效率費用。
2)壹般項目措施費
(1)夜間施工費:指因夜間施工發生的夜班補助費、夜間施工工效、夜間施工照明設備攤銷及照明電費。
(2)二次搬運費:指因施工場地狹小等特殊情況而發生的材料二次搬運費。
(3)竣工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指竣工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4)工程定位復測點清理費
(5)生產工具設備費:指不屬於購置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和檢驗設備的建造、攤銷和維修費用,以及支付給工人自備工具的補助費用。
(6)檢驗試驗費:指建築材料、構配件和建築安裝所發生的壹般檢驗費用,包括自建試驗室進行材料和化學藥品檢驗所消耗的費用。不包括新結構、新材料的檢驗費用和業主憑材料出廠合格證進行復驗、構件破壞性試驗及其他特殊要求的檢驗試驗費用。
(7)雨季施工費:指施工期在雨季增加的費用。包括防雨措施費、排水費、人工降效費等。
(8)冬季施工費:指冬季施工時,為保證工程質量而增加的費用。包括人工費、勞務費、材料(防凍劑,防凍劑按實計算)費、保溫設施費、室內外人工作業臨時取暖費(含火爐設施)、建築物門窗封閉等費用。不包括暖房法、蒸汽加熱法、電加熱法施工增加的費用和冬期工程基礎維修、保護費用。
冬季施工期:北緯48℃以北:10月20日至明年4月20日
北緯46℃以北:10月30日至明年4月5日
南緯46℃以北:11月5日至次年3月31日
(9)趕工措施費增加:是指發包方要求按照合同工期提前完成各項趕工措施而增加的費用。各項措施的費用。
(10)異地施工增加的費用:指施工現場與發包人所在地實際距離超過25公裏(不含25公裏)而增加的工程費用。包括施工力量轉移(大型施工機械搬遷費用按實際發生計算)費、管理費。
施工力量調遣費和管理費:包括調遣工人往返的差旅費、調遣期間的工資、施工機械、設備及周轉材料運雜費;施工期間因公、因病、探親、季節性往返原工地與在施工現場的工人之間增加的食宿費和水電費、取暖費及主食運輸費等。
3)其他措施:指上述措施中未包括的措施費用。包括室內空氣汙染檢測費用和其他各類項目中發生的各種措施所需費用。
(3)企業管理費:指企業組織施工生產和經營管理的費用。
內容包括:
1、管理人員工資:指管理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補貼、職工福利、勞動保護等費用。
2.辦公費:指管理企業辦公文具、紙張、圖表、印刷、郵電、書報、會議、水電、集體取暖(含臨時宿舍取暖)用煤等費用。
3、差旅交通費:指職工因公出差、調動工作的差旅費、住宅補貼、市內交通費和夥食補助費、探親費、招工費、職工離休、退休費、壹次性交通費、工傷職工醫療費、工地轉移費以及管理使用的交通用油、燃料費、養路費和證照費等。
4.固定資產:指管理和檢測部門及所屬生產單位使用的屬於固定資產的房屋、設備和儀器等的折舊費、大修費、維修費或租賃費等。
5.工具用具:指管理部門使用的不屬於固定資產的生產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以及檢驗、試驗、測繪、消防器材等的購置、維修和攤銷費用。
6.勞動保險費:指支付離退休職工的安置補助費、職工離休費、6個月以上病假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金、離休幹部的經費。
7、工會經費:指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8.職工教育經費:指企業為職工學習先進技術、提高文化水平,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費用。
9.財產保險費:指施工管理中的財產、車輛保險費。
10.財務費用:指企業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11.稅金:指企業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和印花稅。
12.其他:包括技術轉讓費、技術開發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廣告費、公證費、律師費、審計費、咨詢費等。
(四)利潤:指企業完成合同約定項目的利潤。
(五)工程其他費用:指工程直接費(分部分項費用)和措施項目費以外,因招標人要求而發生的與擬建工程有關的其他費用。
1.預留金:是指業主為工程量可能發生的變化而預留的金額。工程量變更主要指工程量清單漏項或錯誤引起的工程量變更,以及工程施工設計變更引起的標準提高或工程量增加等。
2、材料采購費:指業主自行采購材料的費用。
3、零星工程項目費:指完成業主提出的零星工程項目的費用。
4、總承包服務費:指配合業主進行分包和材料采購的費用。
(六)規費:指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繳納(支付)的規費(簡稱規費)。
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費
(1)環保費:指施工現場為達到環保部門的要求所需的各項費用。包括施工揚塵、防治施工揚塵、水土汙染、降低噪聲等措施。
(2)文明施工費: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的費用。包括設置安全警示標誌、工地圍擋、五牌壹圖、配置縱火器材等。
(3)安全施工費: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費用。包括臨邊、洞口、高處防護,施工機具安全防護及搭設防護(雨)棚、平臺、防護門(欄桿)、防護通道等。
(4)臨時設施:是指企業為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必須設置的用於生活和生產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等臨時設施的費用。
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和公用設施用房及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車間,以及範圍內的道路、水、電、管道等臨時設施和小型臨時設施。
臨時設施費包括臨時設施的搭建、維護、拆除或攤銷費用。
臨時設施全部或部分由發包人提供的,發包人仍收取臨時設施費,但應向承包人支付使用租金,各種倉庫和臨時用房的租金標準按本定額規定或發包人之間合同約定執行。
2、危險作業意外傷害保險費:是指按照《建築法》的規定,企業為從事危險作業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人員繳納的意外傷害保險費。
3、工傷保險費:是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繳納的工傷保險費。
4、社會保險費
(1)養老保險費: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2)失業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
(3)醫療保險費:指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五、排汙費工程排汙費:指施工現場按照規定收取的工程排汙費。
6.住房公積金: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7.工程定額測定費:是指按國家規定向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繳納的定額測定費。
(7)稅金:指按國家稅法規定應計入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四、各類工程造價各類工程造價標準
(壹)壹般措施項目造價標準
項目
土建
安裝
市政
裝飾
園林
修理
計費依據
人工費
夜間工作費
二次搬運費
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再
工程定位測量費、交接清理費
生產工具使用費
檢驗試驗費
雨季施工費
冬季施工費
搶險措施費
遠距離施工費
遠距離施工費用
25年至25年工程費用
25-100公裏
-
100-200公裏
-
200-300公裏
-
300-400公裏
-
400-500公裏
-
合計
(二)企業管理費
項目
土建
安裝
市政
裝修
園林
維修
計費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