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藥品監督管理技術機構有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國家藥典委員會;地區、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壹、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
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直屬事業單位,是國家檢驗藥品生物制品質量的法定機構。
主要職責為:
(1)承擔依法實施藥品審批和質量監督檢查所需的檢驗和復驗工作。
(2)負責標定和管理國家藥品標準品、對照品。
(3)負責組織藥品、醫療器械的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並提供質量公告的技術數據;綜合上報藥品質量信息和技術分析報告。
(4)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對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檢驗所及口岸藥品檢驗所進行實驗室技術考核及業務指導;對藥品生產企業、藥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中的藥品檢驗機構或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5)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托,承擔生物制品批簽發的具體業務工作。
(6)對有關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藥用輔料的藥用要求與標準進行實驗室復核並提出復核意見。
二、國家藥典委員會
任務和職責為:
(1)編制《中國藥典》及其增補本。
(2)組織制定和修訂國家藥品標準以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藥用輔料的藥用要求與標準。
(3)負責藥品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技術審核工作。
(4)負責國家藥品標準及其相關內容的培訓與技術咨詢。
三、地區、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食品藥品檢驗所是負責對食品、藥品和其他與食品藥品相關產品進行檢測和檢驗的專業機構。這些機構的主要任務是確保食品藥品的安全性和質量,以保障公眾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