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辦理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的參保人員在本人備案成功的異地統籌區內的定點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可以直接結算、實時報銷。
異地備案辦理流程:
(1)攜帶醫保卡前往社會保障局服務網點櫃臺,向櫃臺工作人員提出跨省異地就醫申請;
(2)填寫異地就醫備案申請表,辦理登記手續;
(3)前往異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應當備案,定點醫療機構審批通過,異地備案成功。
2、異地急診就醫手工報銷
未辦理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備案的參保人員,在異地定點醫院發生的急診醫療費用,可回到參保地後再進行手工報銷。
存在以下情形之壹,由個人全額墊付醫療費用,保留好醫院開具的收據、處方、診斷證明等材料,交由單位(或社保所)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
(1)參保人員參保後未發卡、急診未持卡、住院出院結算期間壓卡、補換社保卡、單位欠費期間等情況就醫的;
(2)定點藥店外購藥品時因醫保系統問題未能實時結算等符合醫保基金支付條件的;
(3)符合參保地醫療保險規定的異地就醫醫療費用。
醫保異地就醫結算需要符合以下這三個要求:
1、參保人已按規定辦理跨省異地就醫登記備案;
2、就醫的異地醫院開通全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
3、要有信息完整可就醫使用的社保卡,包括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卡。
綜上所述,異地醫保也是可以報銷的,報銷的時候需要把出院小結等資料整理好了再去報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