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中國石化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印發給妳們,請遵照執行。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2012年6月1日
中國石化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辦法
1 基本要求
1.1 安全生產費用由集團公司有關直屬企業、股份公司分(子)公司、資產公司有關企業(以下統稱 "企業")直接提取和使用。(以下統稱 "企業")。
1.2安全生產費用由各企業按照中國境內相關業務的下列標準計提。
1.2.1油氣田勘查開采企業(非煤礦山企業)按開采原礦產量按月提取。各類礦山原礦單位產量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1.2.1.1石油,每噸原油17元。
1.2.1.2天然氣、煤層氣(地面開采)每千立方米原氣5元。
1.2.1.3鹵鹽礦、地熱、溫泉等地下非金屬礦,每噸4元,露天礦每噸2元。
1.2.1.4物探作業按地質勘探項目或工程總造價的2%提取。
1.2.2建築工程施工業務按建築安裝工程費提取。
各類建設項目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1.2.2.1石油工程(不含物探)業務按2.5%提取。
1.2.2.2石油化工工程(煉化工程)業務為1.5%。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招標時不得刪減,列入標外管理。國家對基本建設投資概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總承包單位應將安全生產費用按比例直接支付給分包單位,並監督使用分包單位不重復提取。
1.3煉化企業、銷售企業、石油儲備企業、催化劑企業(生產、儲存列入國家公布的《危險貨物品名表》和《危險化學品名錄》的危險品的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經營收入為基數,抵減事業部內部和事業部之間相互供應原材料的銷售收入、再根據超額累加的情況,按以下標準分部門計算年度應計數,並按月平均計算應計數:
1.2.3.1 營業收入在 1000 萬元及以下的,按 4%計提。
1.2.3.2營業收入1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的,按2%提取。
1.2.3.3營業收入1億元至10億元(含)部分,提取0.5%。
1.2.3.4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上部分,按0.2%提取。
1.2.4管道儲運企業、天然氣分公司、企業所屬運輸單位及其他從事運輸業務的企業,以上壹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基數,按以下標準逐月平均提取:
1.2.4.1普通貨運業務按1%提取。
1.2.4.2客運業務、管道運輸、危險品等特殊貨運業務按照1.5%提取,外購貨物銷售收入按照危險品規定的超額累退法和標準提取。
1.2.5機械制造企業以上年度實際營業收入為計算基數,采用超額累退法,按月均以下標準提取:
1.2.5.1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下的,按2%提取。
1.2.5.2營業收入1000萬元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按1%提取。
1.2.5.3營業收入1億元至10億元(含)部分,按0.2%提取。
1.2.5.4 營業收入 10 億元至 50 億元(含)部分,按 0.1%提取。
1.2.5.5 營業收入 50 億元以上部分,按 0.05%提取。
1.2.6新建企業和投產不滿壹年的企業,以當年實際營業收入為提取基數,按月計提安全生產費用。
多種經營企業,如能按業務類別分別核算的,則以各項業務的營業收入為提取依據,按照上述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如不能分別核算的,則以全部營業收入為提取依據,按照主營業務的提取標準提取安全生產費用。
1.3 安全生產費用是專門用於改善企業或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費用,凡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支出,必須首先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當安全生產費用不能滿足實際需要時,通過正常渠道在成本中列支。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形成的資產,納入相關資產管理,安全生產費用當年結余資金結轉下年使用。
安全生產費用按照下列範圍使用: TOP
1.3.1油氣田、非金屬礦山企業和物探業務安全生產費用按照下列範圍使用:
1.3.1.1完善、改造、維修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含 "三同時")邊坡管理、采空區管理等支出。
1.3.1.2完善監測監控、人員定位、緊急避險、風壓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聯絡等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支出、油氣田和非金屬礦山安全避險 "六大系統 "建設支出,完善尾礦庫全過程在線監測系統和海上采油出海人員動態跟蹤系統支出,以及技術裝備、設施配置和應急救援系統維護維修支出。技術裝備、設施配置及維護保養支出,事故逃生和應急避險設施設備配置及應急演練支出。
1.3.1.3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及整改支出。
1.3.1.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1.3.1.5 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和更新支出。
1.3.1.6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1.3.1.7 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1.3.1.8 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1.3.1.9尾礦庫閉庫及閉庫後維護支出。
1.3.1.10地勘單位野外應急食品、應急裝備、應急藥品支出。
1.3.1.11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
1.3.2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按照下列範圍使用:
1.3.2.1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維修支出(不包括 "三同時 "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等。
1.3.2.2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配備、維護、保養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1.3.2.3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整改支出。
1.3.2.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1.3.2.5 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和更新支出。
1.3.2.6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1.3.2.7 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1.3.2.8 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1.3.2.9 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其他支出。
1.3.3煉化企業、銷售企業、石油儲備企業、催化劑企業和其他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企業的安全生產費用,按照下列範圍使用:
1.3.3.1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含 "三同時 "要求的安全設施初期投入)的完善、改造、維修支出,包括車間、特種設施設備。(不含 "三同時 "要求的安全設施初期投入),包括車間、倉庫、儲罐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控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中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堤或隔離等設施設備的運行支出。
1.3.3.2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配備、維護、保養和應急演練支出。
1.3.3.3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整改支出。
1.3.3.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1.3.3.5 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和更新支出。
1.3.3.6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1.3.3.7 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1.3.3.8 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1.3.3.9 與安全生產直接有關的其他支出。
1.3.4管道儲運企業、天然氣分公司、企業所屬運輸單位和其他從事運輸業務的企業的安全生產費用按照下列範圍使用:
1.3.4.1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維修支出(不含 "三同時 "初期),包括 "三同時 "初期投入的道路安全設施支出,含道路安全設施、設備支出。(不含 "三同時 "要求之初的安全設施)支出,包括公路、水路、鐵路、管道運輸設施設備和裝卸工具安全狀況檢測維護系統、運輸設施設備和裝卸工具附屬安全設備等支出。
1.3.4.2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船舶通信導航定位和自動識別系統、電子海圖等購置、安裝和使用支出。
1.3.4.3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1.3.4.4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整改支出。
1.3.4.5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1.3.4.6 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和更新支出。
1.3.4.7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1.3.4.8 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1.3.4.9 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1.3.4.10 與安全生產直接有關的其他支出。
1.3.5機械安全生產費按照下列範圍使用:
1.3.5.1 安全防護設施設備的完善、改造和維護支出(不含 "三同時 "要求的安全設施前期投入),包括生產作業場所防火、防爆、防墜落、防毒、防靜電、防腐蝕、防塵、防噪聲和振動、防輻射或隔離作業等設施設備支出,大型起重機械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支出。
1.3.5.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及應急演練支出。
1.3.5.3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整改支出。
1.3.5.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含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1.3.5.5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1.3.5.6 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配備和更新支出。
1.3.5.7 安全生產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應用經費。
1.3.5.8 安全設施、特種設備檢測檢驗經費。
1.3.5.9 與安全生產直接有關的其他支出。
1.4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通過 "制造費用、管理費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項儲備金 "會計科目進行核算。"專項儲備金 "賬戶的余額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下的 "專項儲備金 "項目中。
1.4.1提取安全生產費用時
借:
借:安全生產費(成本中心)
貸:專項儲備金
1.4.2 使用安全生產費時
1.4.2.1 實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聯網的企業
借:安全生產費(成本中心)
貸:專項儲備金
1.4.2.2 使用安全生產費時
借:專項儲備金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1.4.2.2 ERP上線企業使用PS+PM模塊進行業務處理。
借款:借:特別儲備金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借:特別儲備金生產成本結轉(實際成本中心)
1.4.3如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固定資產,應先將固定資產轉入 "在建工程 "模塊。通過 "在建工程 "科目歸集發生的各項支出,待工程完工並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壹次計提全額折舊(殘值為零),以後各期不再計提折舊,月末將此項折舊費用全額轉銷,並沖減專項儲備 專項儲備的余額。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原材料等
借:專項儲備
貸:累計折舊
2 預算管理TOP
2.1 企業總部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實行預算管理,各企業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按事業部(管理部)進行劃分;各企業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應按事業部(管理部)和項目上報安全生產費用,經事業部(管理部)審核後報集團(股份)財務部,集團(股份)財務部將安全生產費用計劃的提取數、使用數和備用金余額列入公司年度預算。
2.2當年安全生產費用使用額度超過年度預算安排的,作為預算外支出,按程序和權限報批。
2.3 為建立安全生產投入的長效機制,保證企業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來源,各企業應根據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逐步建立安全生產費用儲備,增強安全生產抗風險能力。企業安全生產費用實際發生後,年度有結余的,應留作專項儲備,以備以後年度使用,同時按規定進行所得稅納稅調整。
3部門職責及管理規定
3.1各處室(管理部門)、各企業應明確具體責任部門,統壹負責安全生產費用的安排使用。各企業責任部門每年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確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項目和年度使用計劃,編制相應的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使用前需報事業部(管理部)審批,事業部(管理部)根據自身管理要求制定具體管理細則。
3.2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主管部門要組織協調業務部門或下級單位落實項目管理責任制,協助財務部門及時做好項目進度結算、財務處理和實物資產的使用、盤點和管理工作,做到賬實相符。
3.3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支出要嚴格區分成本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根據本單位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規範資金渠道,原則上不安排資本性支出項目,確需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資本性支出的項目必須報集團(股份)財務部審批,並統壹納入公司年度投資計劃進行管理。
3.4 各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及時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範圍要符合規定。在計算和支出時,要做到真實準確、手續完備、資料齊全、賬目清楚,符合國家會計、稅收等法規政策規定。
4監督檢查與考核上級
由集團(股份)財務部牽頭,安全環保局、資本運營部(資產公司)、各事業部(管理部門)配合,定期對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其他規定
各企業應按照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2〕16號)和本辦法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實施細則,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5.1提取安全 生產費用的具體業務範圍。
5.2 安全生產費用的具體使用範圍。
5.3 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會計核算。
5.3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