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發表了壹篇文章,主要用來說明治療後期病人的康復問題。也就是說,要想徹底治愈,就必須使病人的精神癥狀消失,情緒反應協調,社會功能恢復。其中最困難的部分就是社會功能的恢復。
我們都知道,對於精神分裂癥患者來說,復雜的精神癥狀已經讓他們產生了恐懼和厭煩,後期只能靠服藥來維持。因此,患者在承受藥物副作用的同時,還要想辦法嘗試改變自己的生活,嘗試與人交流,或者回歸社會打工賺錢,這對大多數患者來說都是壹個巨大的挑戰。
導致患者社會功能下降的因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疾病因素:精神分裂癥患者由於患病後腦內多巴胺出現異常,導致部分患者出現缺乏動力的現象,具體表現為情感淡漠、少言寡語、退縮群體、生活懶散等。這是精神分裂癥的陰性癥狀。
二、服用抗精神病藥物的抑制作用:抗精神病藥物作用於中腦邊緣系統,該區域被稱為獎賞系統,負責人們的興奮、喜悅。
三是外界對精神病患者的歧視,導致患者自卑,不敢再踏入社會。
壹、合理的治療方案:這包括第壹時間得到有效的治療,以及治療方式的選擇(包括藥物治療、非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
二、充分的家庭支持:精神病人的康復離不開家庭成員的支持,包括對病人用藥的監督,包括能經常與病人溝通和精神上的支持,包括後續的經濟支持
三、外界對精神病人的歧視,導致病人自卑,不敢重新踏入社會。
三是患者的性格特征和心理承受能力:壹個樂觀、向上、善於交際的人,其預後壹定比壹個內向、自卑的人要好。
四、良好的社會支持:包括加大宣傳力度,包括疾病預防的宣傳和康復的宣傳,同時鼓勵精神病人回歸社會,減少他人的歧視。
沒有最好的藥,只有更好的藥。抗精神病藥物的藥理作用是阻斷中腦邊緣的多巴胺受體,起到治療作用,對於市面上比較貴的藥物,其副作用可能比其他藥物小,但在其他方面可能相對比其他藥物大。
在治療作用方面,目前還沒有明顯的數據顯示新型抗精神病藥物比傳統抗精神病藥物更有效。
謝謝邀請。
和其他疾病壹樣,精神分裂癥患者也需要早期診斷、早期治療!
如果診斷明確,住院治療是最好的辦法。
首先是藥物治療,不同的病人要使用不同的抗精神病藥物,要有足夠的劑量和足夠的時間。
大多數精神分裂癥患者經過2-3周的治療,癥狀可以控制50%,再經過2-3周,癥狀可以控制80%,再經過2-3周,癥狀可以完全控制。
當然,這是指比較理想的狀態。
其次,心理治療也必不可少。
如果說藥物治療是治標,那麽心理治療就是治本。
因為所有精神分裂癥的發病,都與他們發病前的人格有關。
如何幫助他們認識自己的性格缺陷,幫助他們改變認知、態度、行為和人際關系,以及提高應對挫折的能力,促進他們心理和人格的快速成長,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堅持服藥也很重要,因為研究表明,至少有80%的復發與擅自停藥有關。
壹般來說,首發精神分裂癥患者需要服藥1-2年;復發患者需要服藥3-5年;第三發復發患者需要終生服藥。
至於什麽樣的藥好,很難說,因為只能 "因人而異"。
精神病的康復,最終目的是讓患者回歸社會環境(包括學校、社區、單位),離開社會功能談康復,只能是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