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標尚未成為註冊商標時,打上 "TM "標記,這就是告訴公眾這個圖形或文字是作為商品或服務的 "商標 "使用的,不是名稱也不是廣告,因此可以避免將它標註的圖形或文字進入公有領域,也就不能申請成為註冊商標,享有專用權;同時打上 "TM "標記,也可以作為證明該圖形或文字作為商標使用,申請註冊商標,享有在先使用權。
商標成為註冊商標後,可以在右上角或右下角標註 "R "或 "註 "註冊標記,也可以直接標註 "註冊商標"。請記住,註冊商標必須打在商標的右上角或右下角,這是《中華人民**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的。還有壹點需要註意的是,在申請商標註冊後,國家商標局下發《受理通知書》後,在《商標註冊證》之前的期限內,不能在商標上標註註冊標記,因為國家商標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只是商標註冊程序的開始。受理通知書》只表明商標局受理了商標註冊申請,並不表明申請是否被核準。事實上,有相當壹部分商標註冊申請已經被商標局受理,但經過審查又被駁回,最終未能註冊成功。因此,在此期間,建議標註 "TM",不要標註 "R",否則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的違法行為,將被處以違法經營額20%以下或者違法所得壹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