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雲香祛風止痛酊(雲香精)(每瓶裝30毫升)說明書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於2010年11月24日國食藥監註[2010]449號《關於修訂部分非處方藥品種說明書範本的通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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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雲香祛風止痛酊(雲香精)
漢語拼音:
成份
性狀
功能主治
祛風除濕,活血止痛。用於風濕骨痛,傷風感冒,頭痛,肚痛,心胃氣痛,凍瘡。
規格
每瓶裝30毫升
用法用量
口服。壹次0.5~2毫升,壹日2~3次,小兒酌減;外用取適量,搽患處。
不良反應
禁忌
孕婦、哺乳期婦女與未滿三歲兒童忌內服;患有肝病、腎病者禁止口服。
註意事項
1.本品可口服,也可外用。
2.使用本品時切勿觸及眼睛,皮膚破損處忌用。
3.外用時,塗布部位如有明顯灼熱感或瘙癢、局部紅腫等情況,應停止用藥,洗凈,必要時向醫師咨詢。
4.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5.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口服時不可超量及長期服用,外用時不可長期大面積使用。用藥3天癥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嚴格按照用法用量應用,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應用。
8.本品含乙醇(酒精)55%~65%,服藥後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9.對本品及酒精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相互作用
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
貯藏
包裝
有效期
執行標準
批準文號
說明書修訂日期
生產企業
企業名稱:
生產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網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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