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病人有些是被嚇死的,還有就是被醫生活活折磨致死的。眾所周知,癌癥患者都已被認為得了必死之癥,那麽也可以說無論什麽醫生都還不具備擁有治癌的能力。奇怪的是2006年9月27日《廣州日報》(A8版)刊出壹則《各科室為何特愛癌癥病人》。明明治不好的病,病人成了“暢銷貨”,各科室爭著要。各科室爭著要,就是各科室認為自己都能治。事實並非如此!原來是“癌癥治療費用昂貴,少則10萬元,多則上百萬元。因此,癌癥患者壹直是各大醫院爭相奪取的‘肥肉’,甚至醫院內部各科室之間也展開搶奪癌癥病人的爭鬥。其目的只有壹個,那就是掙錢。‘外科賺了錢,就把患者轉到化療科化療,然後再轉到放療科放療,等到這些科室的錢都賺夠了,再把病人扔到中醫科去。’”這種做法,本應為醫者所不齒。各科室要爭治癌癥,因為這個病好賺錢,治死了也沒有責任。這說明收治癌癥患者的科室醫生,對手術和化療、放療能否治癌,自己都沒有信心。既然沒有信心,卻又如此積極,實在讓人想不通!病人不死於病而死於醫的不在少數。還有壹些人在醫生的治療與癌癥的雙重夾擊之下從鬼門關上逃了回來,卻成了醫生自我炫耀的對象——“存活”多少時間,就是他們治療的成績。沒有人知道這是因為患者自己的生命具有頑強的抗癌能力。這些能力雖被手術、化療、放療摧殘了壹些,但因為命不該絕,閻王仍將他們放回人間。個別人的手術後,再經化療、放療還弄不死的,稱為“存活”。“存活”的時間稱為“存活期”。其意思當然是指病人患癌發現之時就已經是死了,經過治療才活了下來。而且活了多少時間都算作醫生治療的功勞。被治死的,只能自認命該如此,反正癌就是死癥。有專家把治死的叫做“過度治療”。這些不斷產生的新概念幫助現代治癌的“三把刀”,壹步壹步戴上大紅花、登上了光榮榜。於是,許許多多癌癥患者便被牽著鼻子走進了閻王殿。浙江嘉興市有位張林榮先生,1990年患肺癌,“已屬晚期”,手術後醫生預期最多也只能活3個月,他堅持下來了。身體剛有好轉,就開始化療。第二個療程還沒有結束,“白細胞竟降至2000/mm?不到,好似再次被死神拖住了。我預感不妙,堅持拒絕化療,並在病歷上簽具‘我自願不做化療後果自負。’此後,我的身體非常虛弱,就壹直服用中藥和食療方法,並每天清晨由老伴用三輪車送我到公園強化體能鍛練。三個月後我自己去公園鍛練,嚴冬酷暑從不間斷,經過連續五年與死神搏鬥,在我花甲之年經醫院檢查,血象系數等指標全部趨於正常,我又獲得了第二次生命。”(《關愛生命,科學抗癌》第146~147頁,周申生主編,華夏文化藝術出版社,2005年5月)張先生預感繼續化療不妙的時候,馬上停止醫生的所謂治療,使得他逃離了鬼門關,至今已有幾個年頭。而做醫生的,在預見不妙的時候,卻不知道立即停止,還要張先生簽署“後果自負”這樣帶有威脅性的字據。這裏的意思很明白:繼續治療,有活的希望,拒絕治療,必死無疑。這裏反映出對這病的後果預測,有專業知識的醫生不如壹點專業知識也沒有的病人。可見這種專業知識的價值壹點也沒有。假設張先生真的按醫囑,其後果如何就可想而知。這樣的情況,我相信壹個專業治癌的醫生(有時候還被捧為專家),壹生之中應該有多次碰到,至今沒有幾位站出來認真反思,實在是匪夷所思!醫學是如何把治癌的專家們培養成花崗巖腦袋的,需要我們認真思索。 “生命不息,化療不止”——醫生要錢不要命! 據說“國外曾比較過化療4、6、8次效果,發現4次效果與8次壹樣。至於實際治療過程中,究竟應該化療多少次合適,很難講……壹般來講,手術後輔助治療是4-6個周期。壹般來說,醫生采取壹線化療方案2個到3個周期。如果效果好,可以繼續用到6個周期。如果壹線治療方案不起作用,可以采用2線方案;如果壹二線方案都沒有作用,按照國內某些醫院的做法,會繼續采用3線、4線或者5線化療方案——這其實已經是過度治療了,這在目前很普遍。”“按照國際做法,到3線治療方案時,其實已經加入臨床試驗,美國是免費的,完全就是抱著試壹試的心態,但轉到南方醫院治療的癌癥病人中,做過3線以上化療方案的病人經常看到。”到3線治療,因為是做試驗的,所以在美國實行免費。為什麽免費,藥用得重了對身體傷害太大,會不會使病人恢復健康很難說,要先做試驗。 而我們做的卻不壹樣,治病與做生意等同,醫生盡可能地使病人多買他們的“貨”,而不管後果如何。“‘壹般壹次化療的費用可以有很大松動,可以是5000元,也可以是20000元,這就要看患者的經濟承受能力。’在利益的驅使下,很多醫生會勸說患者用較昂貴的化療藥。‘本來只需要做6次化療,但是醫生往往會做到8次甚至更多。’”壹般人們都會以為用藥越重越好,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某醫院治壹小兒發熱患者,使用菌必治等貴重藥10天,費用達2萬元,不僅退不了熱,還使這嬰兒的肝腫至臍下。後來他父母轉送另外的醫院,僅註射紅黴素2次,藥費只幾元錢,就退了熱。醫生介紹化療藥物,往往暗示病人越貴越好,而不說對癥最要緊(難怪的是,醫生不知道那種化療藥是對癥的)。病人和醫生實際都缺乏癌癥治療的壹般知識,以為超標準、高強度放化療才會“治愈”,而不知道嚴重的毒副反應對生命的危害。在治療出現情況後醫生還要求患者咬牙堅持。結果不僅是縮短患者的了生存時間,犧牲了生活質量。病人乏識是情有可願;醫生乏識其責難逃!癌癥的“過度治療”成為促成癌癥患者死亡的主要因素,它卻被推給了癌癥本身(亦即死亡是癌癥造成的,與治療無關)。醫生自己則逃脫了良心的譴責。 “生命不息,化療不止”。為什麽醫生壹定要用化療把患者送下地獄才算了結?部分癌癥患者因為不懂化療的道理,同時也懷著必死的恐懼,當然會以為只要醫生還在給自己化療、放療,生命就會繼續。殊不知現代醫學的所謂治癌,只是壹種要錢不要命的行當(錢是自己的錢,命是別人的命)。“有時人們曾經努力地進行著多藥聯合化療,超大劑量的放療,擴大根治、超根治手術,但這些過度的治療並沒有得到預期回報,相反卻帶來了嚴重的後果:手術使病人失去了原本可以保留的器官及功能;高劑量的化療藥物不但未能縮小腫瘤,反而使病人因高副反應更加痛苦和衰弱,甚至過早地失去了生命;過度的高劑量放療,則會對腫瘤周圍正常組織造成不可逆的損傷。” 三把治癌“殺人刀”的背後——缺乏壹個哲學 基於上述,筆者認為,手術、化療、放療,乃是三把“殺人刀”,不是救人性命的治療方法。癌癥患者切莫上當。 劉易斯?托瑪斯把西醫當前治癌的三大方法,稱為半拉子技術,亦即是不成熟的技術。他說:“在癌癥治療中所作的很多事情——手術、放射和化療,都屬於半拉子技術。因為這些措施都是指向業已形成的癌細胞,而不是針對細胞轉變贅生物的機理。”(《細胞生命的禮贊》第29頁,美國劉易斯?托瑪斯著,李紹明譯,湖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2年2月) 我們在生活中經常能聽到這樣報導:部分癌癥患者(無論早期還是晚期病人)在接受了傳統的外科切除手術治療、化療或者放射療法後,身體內的腫瘤反而會越來越多,這就是現在人們不主張手術的原因,患者要是不手術的話,可能會生存的時間再長壹點,做了手術之後,則會減少生存時間,因為癌細胞的生存環境就是酸性體液,就算是手術切除了腫瘤,但是大環境不改變的話,復發轉移的幾率更大,最終因癌細胞四處擴散而去世。這是什麽道理?因為缺乏哲學思維的醫學家們,只看到軀體,看不到這軀體後面的生命。他們以為,切除了軀體上的癌腫塊,就等於消滅了病根。他們想不到不是身體生病,而是生命生病。是豬肉,雞蛋,牛奶和環境汙染惹的禍,如果軀體沒有了生命,它是永遠生不出癌來的。因此,只切除了身體上的癌腫塊,生癌的原因還在生命裏,還會把癌細胞生產出來。還有壹點也是西醫醫學家們想不到的:盡管人體上生了癌腫塊,人的生命還在維護自己的生存而與癌拼搏,這種力量,是患者之所以戰勝癌癥的主力。這就是許多癌癥病人不治而愈的道理。這是上帝給人的自身免疫系統,如果壹個患者失去這種力量,才是不治之癥,任何治療方法或藥物都無濟於事。醫生的治療方向,應是幫助人體裏的抗癌能力,而不應該是削弱這種能力。 外科手術損傷了人體的許多組織,生命不得不優先動用大量“物資”和“能力”進行修復;化療則全面掠殺人體的正常細胞包括大量可以抗擊癌細胞的白血球;放療除了組織損傷外同樣會使白血球降低,同時會促成細胞癌變。所以,這些治癌的方法,並不是幫助人體恢復健康的方法,而是與癌癥拼掉老命的方法。人們稱它們為殺人的“三把快刀”。現在還有質子刀、光子刀、R刀和中子刀幾種。這些刀帶著先進技術的光環最容易產生誤導。病人並不知道,“如果病竈廣泛,或者已經到晚期,使用什麽刀、放療都沒有用。”但是有些醫院不管這些,個別醫生還會鼓勵患者用這些不見血的“刀”。目前全國就華北某地有壹臺質子刀。有人跟廣東壹些治療腫瘤的醫生說,如果介紹壹個病人到山東做質子刀和放療,介紹費就給4萬元。明明是壹個死窟窿,為什麽有這麽多的人前仆後繼,爭著要掉進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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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期肺癌患者花光積蓄豪華旅遊3年後意外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