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挖掘該犯罪團夥的犯罪事實,消除余孽,除惡務盡,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現公開征集該犯罪團夥的各類犯罪線索。通知如下:
第壹,所有被這個犯罪團夥侵害的受害人,都要盡快到公安機關報案,登記財產損失。
2.督促團夥涉案人員立即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投案自首後能如實供述全部違法犯罪行為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對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拒不投案、畏罪潛逃或繼續危害社會的,公安機關將堅決緝捕歸案,依法從重處理。
3.凡知曉該犯罪團夥犯罪活動的知情人,應積極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依法保護檢舉揭發者的合法權益。
4.對打擊報復舉報人、被害人、證人及其親屬,或者為犯罪團夥包庇、隱匿非法資金、財產,或者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幫助、通風報信、毀滅證據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五、督促有包庇、縱容或充當“保護傘”的國家公職人員,應主動向有關部門說明情況,爭取寬大處理。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希望廣大群眾積極檢舉揭發。
舉報方式:電話、信函或直接舉報。
舉報電話:110、0790-7096080、18879032199(萬警官)、1837 901891(龔警官)。
郵寄地址和投案地址: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刑偵大隊(新余市渝水區盛橫路7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