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報5批次不合格藥品
2017年3月30日電 國家食藥監總局30日在其網站通報5批次不合格藥品,稱山西國潤制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生產的5批次藥品不合格。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通報稱,經黑龍江省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所檢驗,標示為山西國潤制藥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生產的5批次藥品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企業、藥品品名和生產批號為:山西國潤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405001和1504011、長春長紅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160110、通化長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0902 的磷酸苯丙哌林片,天津金虹勝利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60606的磷酸苯丙哌林膠囊。不合格項目有溶出度、含量均勻度、含量測定。
對上述不合格藥品,相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條等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產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相關情況及時報告總局。
食藥監總局通告35批次中藥飲片杜仲不合格
2017年3月27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布通告,標示為北京同仁堂(亳州)飲片有限責任公司等企業生產的35批次中藥飲片杜仲不合格。
根據通告,被檢出的不合格產品涉及北京同仁堂(亳州)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杭州華東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安國祁安藥業有限公司、西安中藥飲片廠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不合格項目包括含量測定、性狀。
對上述不合格中藥飲片,相關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產品,並進行整改。
食藥監總局要求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據有關規定對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處理結果。
根據通告,西安中藥飲片廠有限公司等標示生產企業否認不合格產品為該企業生產。對於企業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的情況,食藥監總局指出,企業可向所在地省級食藥監局提出,由當地省級食藥監局對企業生產銷售情況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情況通報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藥監局。被抽樣單位所在地省級食藥監局接到通報後,要立即立案調查,追溯產品來源。如確屬標示生產企業生產的,由相關省級食藥監局對生產企業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