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退休人員於每月1號至19號將準備好的藥費單據和材料交到社保所大廳藥費報銷窗口;
2、社保所工作人員審查後收取符合報銷條件的單據,讓退休人員填寫登記表,登記表壹式兩份,退休人員和社保所各留存壹份,並進行錄機;
3、將錄好的藥費單據進行裝訂報盤,並由工作人員將藥費單據和社保卡壹同送去區醫保中心上報;
4、將審核通過給予報銷的退休人員的社保卡取回並讓個人簽字領取;
5、將審查不符合報銷條件的藥費單據和社保卡取回並向退休人員告知需要補充的材料或者不予報銷的原因,退休人員補齊後重新報送醫保中心;
6、對於單位給予二次報銷的退休人員在其報銷的藥費達到退休醫保存折後,本人前來登記並由工作人員去區醫保中心打印《手工報銷費用審批表》。
退休後醫保的辦理方式如下:
1、帶整理好的檔案和若幹退休表格(蓋好公章)到社保中心壹樓退休審批”業務崗審檔案,時間:每個月的1號至月底;
2、審檔合格後,在4險收繳旁櫃臺交《減少表》做清算並打印清算單(三聯),需社保蓋章;
3、準備出《養老金審批表》《清算單》和退休人員的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張,到“支付科”交《增加表》,(確保養老金從審批合格之日起發放)均壹式兩份;
3、根據清算單在軟件中計算退休費(也就是養老金審批表),在“醫療”軟件裏面做在職轉退休表,蓋章;
4、在軟件中算完的養老金審批表壹式六份,蓋公章;
5、養老金審批表壹式六份交給社保“退休審批”櫃臺審核(也就是前面審檔案的櫃臺),審核後蓋章,特殊退休的將“清算單”,《養老金審批表》,《公示》各留壹份給“退休審批”櫃臺;
6、到醫保辦交:《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審批表》只需填寫表頭及簽字就可以了,其他的等到櫃臺在填寫;
7、到醫療櫃臺需要交的表格有:《基本醫療保險視同繳費年限認定審批表》,《基本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表》,《養老金審批表》,《社會保險人員減少表》,再交壹份提前退休申請表或者審檔記錄單;
8、交1張照片,打印壹張醫保手冊內頁(蓋上鋼印),同時更新社保卡;
9、次月12日以後去社保“支付科”領存折,卡的初始密碼是身份證後6位數字;
10、將《退休證》、醫療保險手冊內頁、社保卡、養老金存折/卡發給退休人員。
綜上所述,退休人員於每月1號至19號將準備好的藥費單據和材料交到社保所大廳藥費報銷窗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