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要求藥品公司對所有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標記壹個保質期。標記在包裝上的有效日期,是藥物在上市之前進行大量測試的結果:研究人員將藥物儲存在理論建議的條件(室溫或冷藏)下,並隨時檢查,看看它們的藥效是否有所下降,或是藥物的化學成分是否有分解。但是,制藥公司不會花上幾年時間持續關註這種藥物。所以,如果藥物在實驗期結束之前仍然有效(通常是半年至2年),藥物制造商就不再繼續檢測,這也使得最終得到的有效日期只是公司結束實驗監測的那壹刻。最近有壹些證據也表明:部分藥物在超過保質期之後仍然可以正常服用。今年7月的壹項對藥物過期時間的研究調查發現,美國每年都會丟棄大量標價高達幾千美元的過期藥物,但是測試表明,這些藥物在幾年內仍然可以保持其藥效。
不過,除非藥劑師認為可行,病人不應該隨意服用過期的藥物。許多環境因素如儲存條件或藥品容器打開的時間,都可能會影響藥物的安全性和藥效。目前還很難說哪些藥物可以過期服用。
服用過期的藥物,有可能危及生命。壹些藥物過期後服用的風險並不大,頂多就是沒有藥效而已(如果妳頭痛,也許這不是很大的事情)。但是,如果出現緊急癥狀,但藥物不能發揮預期的藥效時,就會存在很大的健康風險。除此之外,存放時間很久的藥物,特別是被開封過的液體藥物,很可能在長時間內已經被汙染。
如果妳有疑問,那就把藥櫃的全部藥品都放進壹個袋子裏,帶到最近的藥店。藥劑師可以告訴妳哪些藥物可以繼續服用,哪些不能。他們還會順便讓妳知道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及副作用。
本文來自:《科技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