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醫函[2017]第139號表示:“要構建和諧醫患關系,深入推進創建“平安醫院”活動,持續開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確保醫務人員安全。進壹步完善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法律制度,完善“三調壹保”醫療糾紛處理制度和保障機制。”縱觀全球,醫鬧無處不在,醫傷頻發。應該說,醫護人員的工作環境完全暴露在沒有安全保障的時空環境中。此外,醫療糾紛的社會治理並不強硬,往往采用民事糾紛調解來處理醫療糾紛甚至醫療糾紛,這必然導致醫療糾紛更加頻繁。醫生、護士等直接為患者服務的操作人員安全感嚴重缺乏,對其醫務人員的職業健康構成極大威脅。
挑戰二:職業道德困惑
壹方面,通過大力抓醫療衛生道德建設,加大“九個嚴禁”的宣傳力度,開展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培訓,樹立行業良好風氣,正面教育環境的壓力越來越大;另壹方面,很難解決醫務人員社會地位、尊嚴、薪酬相對較低的問題。這使得以“藥品回扣”和“收受紅包”為主要問題的職業道德批評幹擾和影響了醫務人員的職業健康。
醫學職業道德不僅要規範醫務人員的行為,也要規範前來就診的患者及其家屬的行為,同時也要明確對醫療職業利益和需求的保護。《黨員廉潔自律準則》明確“堅持先苦後樂,甘於奉獻。”這說明苦與樂也是壹種對應的倫理關系。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在履行其職業行為後,是否也應該獲得相應的倫理獎勵?
挑戰三:職業風險難以控制。
由於醫改的滯後性,醫療安全風險防控的壓力仍然只在醫患雙方,社會尚未對醫療安全風險承擔有效責任。醫療安全風險管理未納入基本醫療保障體系,醫療意外保險未在社會商業保險中廣泛推行。醫療安全還是醫生和患者自己的事。醫療是人身安全風險最大的行業。如此缺乏保險制度,醫療職業風險怎麽可能小?
挑戰四:醫改壓力增大。
由於“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論的制約,簡單地認為醫改就是為了滿足病人的利益,但在實際改革中,總是犧牲醫務人員的利益。醫改也要滿足醫務人員的利益和權利不受損害,因為沒有醫務人員的積極性,醫改就不會成功。藥品差價已經為零,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還在試點階段。改革必須是系統的和平衡的。藥品零差價和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或醫療機構補償制度是醫改的兩個方面。移動壹邊,延遲移動另壹邊?醫務人員的利益如何才能不受影響?
挑戰五:社交情緒出口的形成
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矛盾不斷積累,特別是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改革的過程中,出現了許多社會公平正義問題。在壹個講政治,積極建設法制的社會,對很多社會不滿的潛意識,通過發泄醫療這個窗口投射出來。就像壹個堰塞湖,只剩下壹個醫療口。筆者認為,對傳統社會主義制度頗為留戀的社會群體,可能會把醫療視為唯壹的公益,“看病難、看病貴”觀念的形成,就是這種思維的具體表現。
挑戰6:缺乏職業健康管理
雖然國衛辦[2017] 139號文件中提到“醫務人員工作環境溫暖”,但這只是職業衛生中的壹個點。職業健康不僅涉及工作環境,還涉及醫務人員的安全感、“三觀”、職業成長和身心健康。作為壹個從事醫療健康的監護人,自身的健康更為重要。為了保證心理咨詢師的健康,心理咨詢行業有專門的心理監督員做心理督導。醫務人員所做的專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