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續流程如下:
1、從業人員到當地疾控中心辦理健康證明;
2、到當地行政服務大廳衛生窗口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3、到當地行政服務大廳工商窗口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
食品小經營店登記證有效期滿需重新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日期為許可決定日期,有效期為五年,有效期屆滿前需重新辦理。經營者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核發許可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辦理:
1.辦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2.準備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3、準備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從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和健康證明。
4、準備繪制店面平面圖。
5.到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交。
6.資料提交成功後,市場監管部門會安排人員到現場查看。
7.檢查合格後,即可領取食品經營許可證。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向工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頒發的準予從事某種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包括:名稱、地址、負責人、資本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營業期限。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任何企業和個體經營者都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發布廣告,銀行不予開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家食品安全法》
第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對食品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食品經營許可證核發日期為許可決定作出之日,有效期五年。
第二十九條 食品經營者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的,應當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個工作日前,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第三十條 食品經營者申請延續食品經營許可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延續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二)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
(三)延續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涉及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