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油漆、柴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純電池、氣瓶、磷、硫磺、煙草等。
3.各種腐蝕性物質:如焦硫酸、鹽酸、硝酸、有機溶劑、農藥、雙氧水、危險化學品等。
4.各種放射性元素和容器:如鈾、鈷、鐳和鈈。各種烈性毒藥,如鉈、氰化物、砷等。;
5.難以估價的貨幣和有價證券,如提單、核銷單、護照、配額證明、許可證、執照、個人證件、匯票、發票、國內或國外現金;
6.印刷品、膠片、照片、唱片、影片、錄音帶、錄像帶、激光視盤、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他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道德有害的物品;
7.各種烈性毒藥;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黃素及其制品,以及其他能使人成癮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粉末、液體等。其成分難以識別;
8.帶有危險性病菌、害蟲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動植物;活體動植物及其產品;雞肉、牛肉等肉制品;
9.各種對公眾健康有害的物品。如骨頭、動物器官、四肢、不含硝酸鹽的皮、不含藥物的動物骨頭等。
10、對人畜健康有害、來自疫區並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者其他物品;
11、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確禁止流通、寄遞或者進出境的物品,如國家秘密文件和資料、國家貨幣和偽造的貨幣、有價證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利器(如菜刀、瑞士軍刀、水果刀等。)、機動車零配件、珍貴文物、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
12.其他不符合航空運輸、郵政寄遞和商品檢驗檢疫標準條件的物品,如種子、原木制品、液態奶、寵物口糧、汽車及機動車零配件、不銹鋼、密封噴霧罐等。;
13、其他不屬於自用範圍的物品,如工業原材料、工業設備、儀表等。
詳見官網寫的禁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