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些不法商家為了謀取更大的利益,采取各種手段誘導、欺騙老年消費者。他們在推銷保健食品過程中,以所謂的 "專家 "講座、"名醫 "坐診、科技產品、患者優惠等方式忽悠老年人;以免費體驗、免費抽獎(旅遊)、優惠贈送、試用使用、感恩活動、慶典讓利等方式誘騙老年消費者。
利用老年人怕老、怕病的心理,將壹些小病危言聳聽地誇大,迫使老年人購買其產品;或者針對壹些老年人遠離子女、生活孤獨寂寞的特點,給老年人設置 "愛情陷阱";有的虛構國家機構、國際組織,甚至打著高額投資回報的幌子。有的以虛構國家機構、國際組織的名義,甚至打著投資高回報的幌子騙取老年人信任,誘騙老年人購買其推銷的商品。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老年保健品消費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決議》規定,針對消費領域 "洗腦"、欺詐銷售嚴重的問題,為完善立法,規定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消費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應當依法查處。消費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權益的,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擴大:
老年消費者購買保健品的註意事項:
老年消費者要牢記保健品不是藥品,有病也要及時到醫院治療,不能拋開醫生的指導胡亂購買保健品。同時,購買保健食品也要註意不要陷入 "越貴越好""功能越多越好""保健食品能保證長壽""吃了長壽地區的食品就能長壽 "等消費誤區。
購買保健食品時,應到醫院、藥店、超市等正規渠道購買,並註意查看營業執照是否齊全,切勿通過傳銷等非法渠道購買。建議老年消費者在購買保健食品時,尤其是用量較高的產品最好與家人商量或咨詢醫生。
人民網-昆明市消費者協會發布消費警示:老年人購買保健品應走出誤區
人民網-黑龍江省通過多項新規涉及老年人購買保健品和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