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33-6221006。
主要職責: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醫療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縣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領域行政許可等政務服務的事中事後監管,負責與縣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和縣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業務聯絡、協調、信息***享、聯合執法等工作。
二、監督管理全縣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擬訂醫療保障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報全縣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貫徹落實全縣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統壹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實施醫保目錄準入談判規則。
五、貫徹執行全縣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采購政策,組織並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
七、組織實施全縣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縣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